索引号: | 4311240007/2023-0029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道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办公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乐福堂镇进贤路9号
办公时间:
夏季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业务咨询电话:0746-5480002
邮政编码:425300
负责人姓名:吴英平
内设镇纪委监委(督考办)、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会治安和应急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卫生健康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武装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等“五办两中心一站”。
主要职责:
(一)镇纪委监委(督考办)
负责协调纪检监察、巡察等方面工作,受理群众对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统计、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防合调解、突出问题联合治理、重点工作联勤联动、基层平安联合创建、重点人员联合服务管理”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按照程序做好化解或组织相关部门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组织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禁毒和反邪教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乡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不动产登记等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村镇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卫生健康办公室
负责卫生健康的宣传工作、负责人口信息录入统计工作,掌握全镇人口工作动态,负责生育登记卡、流动人口婚育证的办理,负责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两女绝育户、奖扶、特扶,人口基金等人员的申报、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税收、财政会计等有关政策、法规,拟定本乡镇财政、税收发展规划和计划;监督管理乡镇所属各部门资金;编制乡镇财政预算,提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信息;指导乡镇村级财务工作;承担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登记管理各单位财产物资;管理和发放各项涉农补贴;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文化综合服务站
负责运用多种文化艺术手段,对广大群众进行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和保护工作;指导乡、村、组文化的建设和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