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永州市人民政府
登录 注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 适老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分享到:
索引号: 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名称: 道县教育局机构职能
文号 :    
道县教育局机构职能
  • 2025-06-12 10:45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机构名称:道县教育局

负责人:周明远

办公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教育局(敦颐高中新办公区)

联系电话:0746-5235656

邮政编码:425300

办公时间:

夏季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箱:dxjy5656@163.com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指导与协调。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制定全县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执行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六)负责组织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自学考试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办法与措施;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九)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十)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负责普通中小学(含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录用、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培养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调动交流、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和新教师的转正定级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呈报、任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干部;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基金会、关工委、退(教)协、团委、妇联等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组织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十二)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拟定全县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体系,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法制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校(园)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责任管理制度。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行政审批股、计划财务审计股、基础教育股、教育督导股政策法规与学校安全管理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党建办公室教育工会。下属事业单位:道县教师发展中心、道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道县教育考试中心、道县教育电化教学站、道县民办教育事务中心(道县学前教育事务中心 )、道县学生资助中心、道县教育事务协调服务中心、道县学校基础建设服务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