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40007/2023-00240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道县洪塘营乡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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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置”政策要求,切实守住农户“种粮卖得出”底线和食品安全红线,保障种粮农户利益,根据道发改字(2023]18号、道粮安考核办(2023]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粮食收购相关政策通告如下:
一、收购时间:
(一)最低价粮收购时间:早籼稻收购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至9月30日中晚籼稻收购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31日。
(二)省级和县级储备粮收购时间:2023年8月1日收购计划完成止。
(三)县临储粮(超标粮)收购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四)商品粮收购时间:常年收购。
二、收购区域范围:道县辖区内2023年生产的稻谷,含重金属合格稻谷和重金属超标稻谷(外地调入的超标粮食不在此收购范围内)。
三、收购地点:
(一)政策性粮食(最低价粮,轮换省、县储备粮,县临储粮)收购地点:梅花粮库、蚣坝粮库。
(二)商品粮收购地点:全县范围内有资质的粮食经营者。
四、质量标准:
(一)县临储粮质量标准:必检食品安全指标超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铜含量0.2mg/kg以上),其他品质指标符合国家三等质量标准以上的202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灿稻、中晚灿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指标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敷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谷外糙米2%以内,互混率5%以内,色泽、气味正常。
(二)最低价粮、储备粮和商品粮质量标准:必检食品安全指标低于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铜含量0.2mg/kg以下),其他质量指标同县临储粮。
五、稻谷收购价格:
(一)最低价粮和县临储粮收购价格:早粒稻国标三等粮食收购价格为126元/百斤;中晚灿稻国标三等粮食收购价格为129元/百斤。水杂增扣量项目及规定按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执行。
(二)储备粮和优质稻(商品粮)收购价格:在县临储粮收购价格之上随行就市。
六、收购方式:最低价粮、县临储粮和储备粮在收购时间内临时收实行“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优质稻(商品粮)市场化购,常态收购。
七、做好粮食质量溯源登记:送粮人售粮时必须出示身份证,粮库收购时按规定流程做好登记,严禁外来超标粮食流入我县,发现后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处罚。
八、结算付款方式:售粮者一律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与身份证一致的银行账户(银行卡或存折)结算。为方便粮农售粮,售粮可预约(梅花粮库:13574607979;蚣坝粮库:13973497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