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40007/2023-0023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道县洪塘营乡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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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不种不补,谁种谁得。
2、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不低于95元/亩的标准发放,加大对双季稻生产的倾斜支持力度,具体标准以省里下达的资金总量与我县实际测算出来的补贴面积确定(2022年度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补贴105元/亩,种植双季晚稻补贴70元/亩)。
二、种粮大户补贴(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暂定凡经考核符合补助条件的种粮大户等粮食新型经营主体,享受补贴政策。(根据中央、省里下发的相关文件确定2023年度是否设立此项补助,2022年度为80元/亩)
三、稻谷价格补贴 按实际种植水稻面积进行补贴,不种不补,我县稻谷补贴标准暂定35元/亩(以当年正式文件为准)。
四、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补贴 我县采取自愿申请开展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对验收符合要求的集中育秧主体给予·定的物化补贴,折合大田每亩补贴40元。对2023年度新建3000m以上并投入使用的符合省定标准的连拱钢架育秧大棚,除上级补助外,县级再按50元/平方米左右的标准给予累加奖补;新建叠盘智能密室(面积不低于60m),按建设标准及配套设施投入情况给予补助(按总造价的60%进行补贴),最高补助不得超过15万元
五、农机补贴 1、农机购置补贴,按有关文件执行。2、购有序抛秧机补贴:凡购买有序抛秧机的除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和省补贴外,县里再给予补贴4万元/台(另外配套秧盘补贴2元/个)。3、农机作业补贴:对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的机插秧、机抛秧服务给予作业补贴,补贴标准为40元/亩。
六、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预计2023年度稻谷最低收购价与2022年度相比将保持稳定(2022度的早稻中晚灿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4元、129元和131元)
七、农业保险 预计2023年度稻谷、玉米、油菜的保险政策与2022年度相比基本一致(水稻保险费36元,其中农户缴纳7.2元/亩,财政支付28.8元/亩,最高赔付900元/亩:100亩以上大户保险,水稻每亩保险费44元,其中农户缴纳8.8元/亩,财政支付35.2元亩,最高赔付1100元/亩;油菜每亩保险费9元,其中农户缴纳1.8元/亩,财政支付7.2元/亩,最高赔付30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