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40007/2025-0053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道县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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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5月16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组坚定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坚强党性和过硬作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大队长邓茂春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政委叶跃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全面落实市委第十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大队巡察整改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大队长邓茂春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亲自抓,示范带动班子成员将巡察整改与大队重点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推动各中队、股室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2024年7月8日,召开大队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针对巡察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逐一剖析,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通过反复讨论,针对具体问题拟定了107项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并形成整改方案。大队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协调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7月1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审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期间,向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进行了汇报,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了两次修改,并按时上报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各责任领导组织责任部门分头落实整改并分工到人,具体开展整改工作。在集中整改阶段,邓茂春先后组织召开10次党组会、队务会、专题会,专题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推动整改落实。通过市委第十巡察组对我大队的全面巡察和我大队对巡察反馈意见逐项进行整改,进一步压实大队党组“两个责任”,对大队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体警示教育,敲响了警钟、打了警板,全队民警职工辅警纪律作风和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变,工作成效有了明显提升,起到了抓早、抓小、抓预防的作用。在后续整改中,我大队将继续紧盯自身存在的问题,坚持整改工作不放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注重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进一步增强“两个责任”,聚集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敢于顶真碰硬,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全队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为全县公安交管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巡察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阶段性完成整改9个,未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信访件3件,已办结3件,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 2件,已办结2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扎实,推进道路交通管理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科学理论武装不够实。
(1)问题(1):一是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实。二是学用脱节,推动工作效果不理想,结合实际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政法工作等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大队中心组学习严实。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每月按规定开展集中学习,每名参学人员进行了签到,并当场写好学习记录。三是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际,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集中学习会上做实了研讨环节,做到真研讨、实研讨,学以致用,确保效果。
2.为民司法理念树得不够牢。
2.1“放管服”便民措施落实不到位,服务群众用心不够。
(2)问题(2):“放管服”便民措施落实不到位,服务群众用心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2024年9月份先在白芒铺中队试点设置了车驾管业务办理窗口,下放了摩托车登记、补换领行驶证和驾驶证业务。二是增设摩托车带牌销售点。在梅花镇、白马渡镇、寿雁镇、仙子脚镇、祥霖铺镇各增设一家摩托车带牌销售点,满足了群众需要。三是主动协调职能部门设立机动车报废企业。大队写出设立机动车报废企业专题报告,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交办县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四是完善电子警察和交通信号灯建设。在潇水南路与道州南路交叉口(学校路口)先行设置了一套临时交通信号灯,并向县委、县政府写出在该路口建设交通信号灯的报告,争取建设资金。目前,已列入县财政预算,正在财评中;营阳大道南段五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建设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3)问题(3):立案查处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办案中队处理到位。将2021年以来查处的再次酒驾违法人员未依法行政拘留处罚到位的人员名单下发到各办案中队,要求逐一执行行政拘留。并强化过程控制,加强案件办理调度,定期通报各中队办理进展情况。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中。二是相关中队已将相关危险驾驶案裁决处理完毕,并对办案民警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对在2025年6月30日前未按规定完成本中队执行行政拘留的中队负责人依纪追责。四是举一反三,同类同改。召开执法办案“举一反三、同类同改”部署会,制定整治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工作方案,全力治理执法不规范问题。
2.2执法办案彰显公平正义不足。
(4)问题(4):交通事故认定不准。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举办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学习培训5次,认真组织民警学习《湖南省交通事故认定规则》,学习证据材料收集、甄别、分析方法及事故复盘技巧。二是严格依法认定事故责任。民警依法依程序办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亡人事故等所有交通事故。对一般程序及疑难案件交通事故认定经集体研究决定,以集体讨论意见为准,每起事故认定书按规定由股室、中队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三是积极完成整改。被支队撤销的事故责任认定均已重新调查完毕,并及时下发了认定书。同时,对办案民警给予追责。
(5)问题(5):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任性。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交通法规培训。多次举办法制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使民警熟练掌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是提请上级审核把关。对处罚每起再次酒驾的人员,提请县公安局法制部门严格把关、审批。三是依纪对责任人员问责。依纪对办案民警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并扣发相应绩效工资。
(6)问题(7):监管不到位,未建立台账管理。审批不严,存在审批取保要素不全、程序文件缺失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对相关涉嫌危险驾驶取保候审案件进行了评查,对责任人依规进行了追责;二是规范取保候审案件办理。严格执行取保候审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手续,经过集体讨论后上报县公安局审批,并录入执法办案系统,建立了2024年度取保候审案件台账。
2.4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追偿不力。
(7)问题(8):支付财政垫付交通事故救助资金追偿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清理、全力追偿。对近年支付财政垫付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未追偿收回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建立了台账,并逐一上门开展了追偿。经核查,核实了相关情况,并依法向法院起诉追偿。二是依法审批、积极追偿。严格按照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受理、审批、支付救助资金,并加大追偿力度,确保救助资金支付合规,被救助者有能力偿还的,一律追偿到位。
3.构建高质量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有短板。
3.1化解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不够有力。
(8)问题(9):交通事故易发、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电视、报刊、短信平台和新媒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常态化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等活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加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酒醉驾、无牌无证、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路面通行秩序。三是深化路面巡查管控。开展机关值班警力上路夜巡、中队警力错时巡逻活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省道上路巡查工作方案》,每天安排警力在国省道平台车设卡查缉,全面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减速控违,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四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各中队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道路风险隐患。
(9)问题(10):知法守法宣传不到位,酒驾发案率高。
整改情况:一是线下宣传铺天盖地。制定反酒醉驾宣传方案,制作反酒醉驾宣传册、海报等资料,广泛开展反酒醉驾宣传活动,并发放、张贴宣传资料。二是线上宣传有声有色。制作宣传视频在“村村响”广播、道县电视台、新媒体、微信群播放;发送酒醉驾提醒短信。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着力提升交通参与人“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三是酒醉案例曝光有力有效。曝光酒醉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力。
3.2交通顽瘴痼疾常态化整治不到位。
(10)问题(11):超限超载仍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治理超限超载宣传。采取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强化整治超限超载违法的宣传力度,提升货运车辆驾驶人安全意识。二是加强货运企业源头治理。联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货运企业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禁超载车辆出企业、出矿山上路行驶;三是加大超限超载整治力度。制定整治货车超限超载工作方案,强化路面管控,加大整治力度,严查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同时,与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1)问题(12):头盔戴帽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和“戴帽工程”宣传进企事业单位、进村(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广泛宣传头盔佩戴率的重要性,提高公众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二是加强整治力度。制定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戴帽工程”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综合治理。发动乡镇“两站两员”,上路做好宣传、劝导工作。
(12)问题(13):三轮车违法载人隐患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村村响”广播宣传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制作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案例,开展“美丽乡村行”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宣讲、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向广大村民广泛宣传三轮车违法载人危害性。发送不乘坐三轮车提示短信。同时,利用“村村响”广播,每天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深入阐述三轮车违法载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二是开展整治行动。制定整治农用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强力整治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日常由各中队在辖区开展整治,赶集日由县道安办组织交警、交通、农机和乡镇、派出所在梅花、仙子脚等重点乡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违法载人的三轮车驾驶人进行处罚,对其车辆予以暂扣。三是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由县道安办组织各乡镇、街道“两站两员”、农村辅警、村干部上路开展三轮车违法载人宣传教育和劝导工作。
3.3校车监管漏洞大,安全隐患突出。
(13)问题(14):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校车驾驶员资格审验不严。安全意识不强,校车视频巡查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审验安全教育培训监管力度。每月定期对校车驾驶员的审验情况进行清理,对当月审验到期的校车驾驶人,采取发送短信通知的方式,及时通知其到交警大队接受审验。二是严格校车驾驶员审验管理。校车驾驶资格超过审验有效期的校车驾驶人已被通知到大队车管所接受审验,超龄驾驶人已被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每月定期通报校车驾驶员审验情况,对逾期不接受审验、超过60周岁的校车驾驶员及时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并及时抄告县校车办;三是督促落实校车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校车视频巡查监管,对监控发现的校车违法行为及时移交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4.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不到位。
(14)问题(15):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县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意识形态工作方案》《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三是严格意识形态研判。政工室自本年度起每年对大队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措施。
(二)反馈问题:推进从严管党治警不够有力,一体夯实“两个责任”有差距
5.“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15)问题(16):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从严治警“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大队党组自本年度起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并结合交警实际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分析研判,针对性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二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实廉政谈话制度,由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队、室、股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同时,落实对分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预防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三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制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将交警大队作为重点监督单位,将交警大队相关股室作为重点监督岗位,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组列席大队“三重一大”会议,加强对大队物品采购、财务开支日常监督和交管、中队等执法重点部门的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摸排和监督。大队全体民辅警参加了上级公安机关召开的民辅警队伍管理警示教育大会,接受警示教育。
7.涉案车辆管理混乱。
(16)问题(18):一是涉案车辆私自管理处置。二是涉案车辆保管制度形同虚设。三是涉案车辆处置滞后。四是停车场所安全隐患大。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涉案车辆管理整改工作。各中队组织专人对扣押的涉案车辆进行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超过三个月的涉案车辆一律移交大队行财股保管,统一停放在大队涉案车辆保管场所,行财股将依法依程序予以处置;二是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涉案车辆保管制度,规范进、出流程。建立了涉案车辆保管电子台账,扣押车辆进、出均录入台账,规范车辆停放;三是依法依规及时处理涉案车辆。行财股将各中队自行管理的涉案车辆,运至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集中保管。对扣押已达到报废处置的车辆依法依程序处理;四是使用了新的涉案车辆停车场。经县政府批准,由县国投公司出资建立了安防设施达标的涉案车辆停车场——富塘停车场,2024年7月22日,大队所有暂扣车辆均从鸿运停车场搬迁至富塘停车场管理;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8.内控不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17)问题(19):违规将属于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款授权支付个人。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了支付出纳个人账号的款项为慰问退休人员慰问金、车辆购置税等,这些款项转入出纳个人账号后,其随即取出现金发放或支付购置税等款项。二是依纪问责。对责任人依规进行了处理。三是规范财政直接支付。明确今后严禁将属于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款授权支付个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同时,加强对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款的日常监督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8)问题(20):住宿费超标。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当事人将超标准报销的钱款予以退回,并于缴入县纪委账号。二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严格审核、审批差旅费,举一反三,同类同改,坚决杜绝超标准报销现象。
(19)问题(21):食堂全额报销,农村中队个人未按规定缴纳伙食费。
整改情况:一是补缴伙食费。责令农村中队人员补缴伙食费,目前,已补缴到位。二是收缴伙食费。从2024年10月份起,农村中队人员每人每餐按规定缴纳伙食费。
(20)问题(22):固定资产管理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建立台账。大队行财股结合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迅速对大队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并登记造册,对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进行录入,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台账;二是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9.交警中队管理缺失。
(21)问题(23):案件档案、台账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对责任人予以追责。对相关中队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二是督促落实整改。督导相关中队将案卷资料规范整理、装订成册,规范管理,并按规定建立了相关台账;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常态对各中队内务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查纠问题,防微杜渐。
(22)问题(24):案件线下办理、规避监督。
整改情况:一是予以追责。对相关中队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二是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力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三是建立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每月对各中队案件录入情况进行监督并通报,及时查纠问题。
(23)问题(25):案件办理质量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整改。相关中队对经办的不规范案件已逐起整改到位,并规范案卷材料。同时,召开案件排查、整改工作部署会,要求各中队对2021年以来办理的交通事故和酒醉驾案件卷宗进行排查、整改。二是予以追责。对不规范的案件进行了评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办案民警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工资。三是强化培训。组织民警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民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三)反馈问题: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坚强有力,锻造高素质交管队伍有不足
10.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24)问题(26):党组议事规则不明确。
整改情况:一是对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规范使用会议记录本。使用二本会议记录本,将党组会议和队务会议分开记录,防止会议记录混杂;三是制定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大队党组会议、大队行政办公会议的议事原则、范围、程序和要求;四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把方向、定政策、议大事、管干部”的职责和队务会安排业务工作的原则,防止党组议事规则不明确的情况发生。同时,进一步精简业务学习工作会议。目前,尚未出现反馈中的问题。
(25)问题(27):领导班子担当作为、表率作用发挥不够。2024年3月,市支队安排部署聚焦国道省道精准摸排包保工作,大队党组推动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大队班子成员带头参与查缉酒驾等重要行动工作制度。制定领导带头参与查缉酒驾统一行动工作制度和大队夜查酒驾统一行动定计划表,每次安排值班大队班子成员参加,并加强工作调度,督促大队领导参加、指挥大队夜查酒驾统一行动。各大队领导均按行动计划参加了夜查酒驾等重要行动;二是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2024年5月8日,大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聚焦国道省道沿线交通事故精准防控精准摸排包保工作,将全县重点车辆、重点驾驶员由全体民警职工包保,分包到人,责任到人,要求每名大队民警职工对自己包保的重点车辆、重点驾驶员做到定期回访、定期宣传、定期普法。每名民警职工按要求,做好了包保工作。期间,大队多次召开聚焦国道省道沿线交通事故精准防控精准摸排包保工作推进会。
(26)问题(28):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决策程序讨论不充分,会议记录简单化,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从2024年7月份开始,办公室根据党组要求,制作党组会议议程表,并发给各党组成员。同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行为。在研究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问题前,由办公室主任将议题通报大队班子成员,使其有充足的时间分析思考和酝酿,做到议事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未提前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予上会;二是详实记录会议内容。办公室主任对每位党组成员所发表的意见,详细、如实予以记录;三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规则和流程。落实好“一把手” 末位表态制,大队长、政委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而是最后在综合各党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当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11.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27)问题(29):党建和业务“两张皮”,工作虚化、造资料应付检查问题较为突出;党务工作不严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党组班子成员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仅以领导作点评。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追责。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并扣发绩效工资;二是强化党建业务培训。组织政工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开展了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党建工作业务能力;三是向先进学习。2024年11月18日,政工室主任唐祖友带领工作人员到县直相关单位学习、取经,借鉴党建工作经验;四是严谨、规范党务工作。规范支部研究事项,不属于支部权限范围的,一律不予研究,今年来,未发生此类情况。严格党员会议考勤,实行会议签到制度,2024年7月以来,三个支部各类会议无无故缺会情况;五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4年以来,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既作了点评,又作了自评和互评;六是对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的人员予以追责。对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1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28)问题(30):一是警力不足。二是干部队伍老年化严重。三是干部超职数配备与空缺并存。四是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请求配齐警力。向上级部门汇报请求配齐交警大队空编警力;二是调入年轻民警。2024年7月,调入四名年轻民警,补齐了交警警力,改善了交警队伍年龄结构;三是免去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免去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职务。相关中队配备教导员配备问题,待机构改革时完成;四是严格落实干部人事工作纪律。2024年以来,政工部门在评选先进或奖励时,严格把关审核,没有发生在受组织处理期间的人员获评先进或奖励的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扣发绩效工资。
13.作风有不实。
(29)问题(31):部分干警作风松弛,工作不细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事民辅警予以追责。已对相关民辅警通报批评、提醒谈话。二是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治。多次召开纪律作风整治会议,提升民辅警的工作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三是开展宗旨意识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多次召开窗口工作人员宗旨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会,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调岗。四是建立作风管理制度。建立了《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30)问题(32):部分民辅警工作疲沓,办事推诿扯皮,有禁不止,对待群众态度生硬、简单粗暴,甚至“吃拿卡要”。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整治。在全队开展纪律作风整治活动,整治不良行为,提升服务效率,提高群众满意率。2024年7月以来,多次召开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会、纪律作风推进会。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从严管警治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24年10月31日,组织全体民辅警参加县公安局在县政府礼堂召开队伍管理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法,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严防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大队领导和政工部门加强对办证、办事和执法执勤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四是依纪依规进行追责。已依纪依规对相关民辅警作出了处理。
(四)反馈问题:推进巡视巡察整改不彻底
15.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
(31)问题(33):2020年9月,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36个,整改不到位的2个。“寿雁中队营房未动工建设”的问题至今未落实。“意识形态四个纳入”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文字整改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整改“寿雁中队营房未动工建设”问题。2024年8月2日,成立由大队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成员寿雁中队营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委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一方面,借鉴蚣坝警务室的做法,与相关部门协商,拟借用其下属单位的办公用房。另一方面,向县领导汇报,请示明确建设经费来源,并协调相关部门为营房建设土地办证、立项,尽快动工建设;二是真改实改“意识形态四个纳入”问题。已整改到位。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组成员、责任股室民警认真学习县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实际工作中,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公安交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时,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32)问题(34):交警大队党组对整改工作有“过关”心态,把整改的主要精力放在制定方案、明确措施和整改报告上,同时开展系统治理不到位,没有举一反三、同类同改。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较松懈”“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本轮巡察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思上轮巡察整改中的不足。党组深刻反思巡察整改中存在的不足,深入查找原因,形成了《道县交警大队党组对上一轮巡察整改的反思材料》。二是认真学习巡察工作要求。2024年10月22日,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强化党组成员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大队党组细化整改职责分工,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将反馈的具体问题整改责任逐一明确到大队领导、责任部门身上,促使大队领导和责任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问题整改上。四是制定相关整改方案,开展整治工作。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较松懈”“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等本轮巡察依然存在的问题,制定《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整改党内政治生活松懈问题工作方案》《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整治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开展整治工作,全力整改“党内政治生活较松懈”“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同时,系统治理,举一反三、同类同改,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收到成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巡察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坚决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1.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担当。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来抓,坚决有力推进整改工作,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道不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跟踪管理,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阶段性完成和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按照既定的目标和措施,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2.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既要强化“当下改”的举措,又要探索“长久立”的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的发生。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把整改具体问题和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和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同类同改,系统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3.进一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整改落实与推动发展紧密结合,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明纪律,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做到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警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公安交管工作规范化、现代化,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公安交警铁军队伍,强力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等各项重点工作,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为道县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5226390;邮政信箱:道县道州北路428号(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电子邮箱:2909857226@qq.com。
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 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