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抽检情况,我县有一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标称道县乐福堂学校“筷子”,消毒日期:2024.6.12日,抽样单编号XBJ24431124568939242,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道县乐福堂学校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用完,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筷子”,经立案调查,道县乐福堂学校消毒的“筷子”,用于学校食堂,无法计算违法所得。道县四马桥中学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道县乐福堂学校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处罚。
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