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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二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 2024-09-0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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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来源: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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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抽检情况,我县有二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    

一、标称永州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花生米”,购进日期:2024.5.24日,抽样单编号XBJ24431124569337537ZX,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我局对永州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用完,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花生米”,经立案调查,永州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购进的“花生米”,用于学校食堂,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永州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标称永州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不锈钢碗”,消毒日期:2024.5.26日,抽样单编号XBJ24431124569337562ZX,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我局对永州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用完,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不锈钢碗”,经立案调查,永州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消毒的“不锈钢碗”,用于学校食堂,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永州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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