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抽检情况,我县有一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标称道县敦颐学校“晚优米”,购进日期:2024.5.5日,抽样单编号XBJ24431124568937176ZX,经抽样检验,大米碎米(总量)、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道县敦颐学校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用完,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晚优米”,经立案调查,道县敦颐学校购进的“晚优米”,用于学校食堂配料,无法计算违法所得。道县敦颐学校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道县敦颐学校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