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抽检情况,我县有二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
一、标称道县敦颐高级中学“筷子”,消毒日期:2024.5.15日,抽样单编号XBJ24431124568937434ZX,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全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道县敦颐高级中学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用完,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筷子”,经立案调查,道县敦颐高级中学消毒的“筷子”,无偿用于学校食堂,无违法所得。道县敦颐高级中学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道县敦颐高级中学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决定。
二、标称道县敦颐高级中学“碗”,消毒日期:2024.5.15日,抽样单编号XBJ24431124568937433ZX,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道县敦颐高级中学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用完,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碗”,经立案调查,道县敦颐高级中学消毒的“碗”,无偿用于学校食堂,无违法所得。道县敦颐高级中学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道县敦颐高级中学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决定。
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