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情况,我县有一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
标称道县祥霖铺镇家家发生鲜超市“泡椒味笋尖”,购进日期:2023.12.1日,抽样单编号XBJ24431124564631768ZX,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道县祥霖铺镇家家发生鲜超市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已销售了2公斤,余下4公斤已作退货处理,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泡椒味笋尖”,经立案调查,道县祥霖铺镇家家发生鲜超市共购进“泡椒味笋尖”6公斤,货值金额189.6元,获得违法所得7.2元。道县祥霖铺镇家家发生鲜超市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道县祥霖铺镇家家发生鲜超市作出了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7.2元;2、处罚款6000元,两项合计6007.2元。
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