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抽检情况,我县有一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
标称道县铂金酒店有限公司“姜”,购进日期:2024.1.29日,抽样单编号XBJ24431124564631721,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道县铂金酒店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已全部使用完,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姜”,经立案调查,道县铂金酒店有限公司共购进“姜”20公斤,货值金额160元,因该食品原料是酒店使用,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道县铂金酒店有限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道县铂金酒店有限公司作出了以下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5000元。
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