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和《道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实施办法》(道政办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司法局组织编制了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发布。
一、2024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道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
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实施具体要求:
①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审议决策。②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③县政府办公室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协调工作,县风险评估管理部门、县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工作。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县政府进行调整。
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