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4日,道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烟叶收购工作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便于各部门、烟农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和执行《通告》,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告》发布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切实维护道县2024年正常的烟叶收购秩序,道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通告》,经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发文实施。
二、《通告》发布的目的
为加强对全县烟叶收购的管理,依法打击非法收购、经营烟叶的违法行为,保护烟农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县正常的收购秩序。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1.《通告》明确了,烟叶属国家专卖品,必须由永州市烟草专卖局批准的收购站点,根据《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进行收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设点进行收购。
2.《通告》规定了,烟农交售的烟叶必须按要求去青去杂、初分等级,并实行预检预约制度,烟叶生产补贴政策按省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除了烟农购肥贷款的银行从烟农的售烟款中全额扣回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扣烟农的售烟款。
3.《通告》强调了,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烟叶二道贩子和欺行霸秤、强买强卖、谩骂、殴打烟叶收购工作人员等扰乱烟叶收购秩序的行为。对擅自收购烟叶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或者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自运烟叶出县(乡镇)境,由烟草、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