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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关于在城区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 2024-07-0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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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道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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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和完善城区管理长效机制,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容貌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我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起草了《关于在城区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印发该通告的目的

“门前三包”责任制是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性工作,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水平有了大幅提升,城市容貌显著改善。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其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在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责任区绿化、卫生市容秩序管理等方面问题日趋突出,需要实行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城市治理方式越发凸显。

二、印发该通告的必要性:

“门前三包”责任制是城市治理多元参与的一种重要治理模式,也是推动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重要方式,因此,制定《通告》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三、该通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通告》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区域和内容,责任单位的“门前三包”责任工作的任务和标准。

2.《通告》中的规定可以成为一种倡导保护城市环境,养成文明意识的纸面宣传工具,对于提高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营造优美、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可以发挥制度的严肃性和制约效力。

3.《通告》中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有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能够促进责任制的落实,使“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局面,才会使城市管理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四、印发该通告的依据

推行实施“门前三包”,一是道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是道县县委政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的决策部署;二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城市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提升道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具体举措;三是为充分动员全体市民知晓并支持道县文明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形成文明创建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工作态势。依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令)、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1996年6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5号公布)《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实施“门前三包”工作

道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8日

道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关于在城区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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