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发该通告的目的:全面防范用户自提购气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用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二、印发该通告的必要性: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全覆盖,消除末端用气安全隐患。
三、该通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实行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到户和入户安检服务,加强瓶装燃气配送服务“最后一公里”管理,压实送气工入户安检责任,送气工“送气上门一次、入户安检一次、安全宣传一次”。
四、印发该通告的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挂靠经营的通知》(湘建明电〔2022〕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