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该文件的目的: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清明节防火特护期内,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特发布《道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通告》。
该文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2024年3月22至2024年4月9日,清明节期间为全县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特别防护期内,实行野外禁火,禁止下列行为: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山,严禁在林区吸烟、野坎、烧烤、烤火取暖、炼山、烧杂、烧火积肥、烧碳、烧垃圾,严禁野外焚烧田地埂草、稻草杂草、果园杂草及其他极易引起森林火灾等行为;清明祭祀活动期间,严禁祭祀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点烛等用火行为。
该文件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二是消除火灾隐患;三严格管理火源;四是依法查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