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该文件的目的: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特发布道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
三、该文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严禁封山区域内原住居民和相关工作人员建规生产生活用火用电;严禁在林区内吸烟、烧烤、上坟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用火; 严禁烧荒、烧灰积肥、烧田埂等野外生产用火;严禁烧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炼山造林等野外用火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的人员,-律接受防火检查,主动扫“防火码”,上交火柴、打火机等一切火源;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法依规给子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立即向所属乡镇(街道)、 农林场、县森防办、县林业局报告。 (报警电话:县森防办0746-5222015,县林业局0746-5666881);本封山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封时间另行发布。 四、该文件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二是严格管理火源;三是依法查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