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该文件的目的: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2.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3.该文件解决的主要问题:编制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动和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该文件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请县政府审定、发文,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二是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三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和逐项明确监管主体。
5.该文件制定的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