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请县人民政府制定《道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现对《禁火令》解读如下:
制定该文件的目的: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秋冬明春防火特护期内,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特发布《道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
该文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期,2021年10月1日至8日为国庆节森林防火特护期,2022年4月1日至4月9日为清明节森林防火特护期。特别防护期内或持续高温气候,实行野外禁火,禁止下列行为: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山,严禁在林区吸烟、野坎、烧烤、烤火取暖、炼山、烧杂、烧火积肥、烧炭、烧垃圾,严禁野外焚烧田地埂草、稻草杂草、果园杂草及其他极易引起森林火灾等行为;祭祀活动期间,严禁祭祀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点烛等用火行为。
该文件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二是消除火灾隐患;三严格管理火源;四是依法查处打击。
道县林业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