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切实加强2022年烟叶收购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目标任务
加强对全县烟叶收购的管理,依法打击非法收购、经营烟叶的违法行为。保护烟农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县正常的收购秩序。
二、涉及范围
全县烟叶收购活动。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维护我县正常的收购秩序、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的尊严,保护烟农的合法权益。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联合公安、市场与监督管理、烟草等部门,依法打击非法收购、经营烟叶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主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九条 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烟叶收购合同应当约定烟叶种植面积、烟叶收购价格。
第十条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烟草公司及其委托单位对烟叶种植者按照烟叶收购合同约定的种植面积生产的烟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购价格,全部收购,不得压级压价,并妥善处理收购烟叶发生的纠纷。
本通告自2022年7月27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