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草拟了《道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送审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制定该文件的目的: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房地产业稳就业、稳投资、稳增长的作用,提振我县房地产市场信心,促使房地产行业逐步回暖、兴旺发展。
2.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坚持“房住不炒”“住有所居”定位,构建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该文件解决的主要问题:刺激我县房地产市场潜在购买力,进一步拉动消费,提高商品房销售成交量;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有效促进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商品房入市,确保房地产开发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合理增长,及住房销售量增加和销售回款等,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该文件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为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拟实施十条措施。一是实行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政策;二是鼓励房企对团购让利销售;三是容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四是完善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五是调整优化就近入学政策;六是实行差异化预售政策,用好用活预售监管资金;七是加大金融帮扶力度;八是举办住博会,加强房地产政策宣传;九是加大小产权房等违法房地产开发查处力度;十是严厉打击未批先售、虚假宣传、恶意哄抬房价及低价(如低于成本价、变相降价等)倾销、打价格战等违法违规行为。
5.该文件制定的依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的通知》(湘办发〔2021〕12号)、《湖南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湘建函[2021]123号)精神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住建发〔2021〕70号)。
特此说明。
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