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请县人民政府制定《道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现对《道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解读如下:
1.制定该文件的目的: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2.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特发布道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
该文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2021年3月29日至4月9日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等;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等;炼山、烧杂、烧火积肥或者烧田基草、农作物秸秆、果园杂草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该文件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二是严格管理火源;三是依法查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