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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40007/2022-32240 发文日期: 2022-03-18 发布机构: 道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DXDR-2022-00001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道政发〔2022〕1号
道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通告
  • 2022-03-1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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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来源:道县政府办
  • 【字体:    

DXDR-2022-00001

道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

道政发〔20221

为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现2022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增强防火意识。防范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是每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广大众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的重性,增强防火意识,严格火源管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二、禁止野外用火。2022316430日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实行野外禁火。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山,禁在林区吸烟、野、烧烤、烤火取暖、炼山、烧杂、烧火积肥烧炭、烧垃圾严禁野外焚烧田地埂草、稻草杂草、果园杂草及其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清明祭活动期间,严禁祭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点烛等用火行为。广大要破除陋习,采取文明祭方式,倡导植树、送鲜花等文明祭扫新风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引导人民群众推行文明祭扫新风。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对不遵守防火规定、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消除火灾隐患。(街道)要组织驻村干部、村组干部、辅警、护林员等人员本辖区内的墓葬集中区、火灾多发频发重点地段路口设置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点加强巡逻巡查,加强对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管控,消除火灾隐患;要确保防火队伍、物资供应、车辆机具等落实到位,做好应急准备;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火情监测,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或森林火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灭火部门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0746-5222015

特此通告。

道县人民政府

202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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