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40007/2023-34284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道县人民政府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DXDR-2023-60008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道公交[2023] 10号 |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决定于2023年7月20日零时启用城区新增电子警察自动抓拍设备,对如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2、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电子警察”设备具体位置
1 |
道县道州北路与富塘路交叉路口(拖拉机站路口) |
2 |
道县潇水南路与万家庄路交叉路口(万家天府路口) |
3 |
道县道州南路与长兴路交叉路口(汽贸城路口) |
二、相关规定
上述抓拍影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电子监控设备于2023年7月20日零时启用。根据电子监控抓拍记录,上述位置凡有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我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记分、罚款。
特此公告!
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7月12日
道公交[2023]10号关于道县城区增设三处路口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