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40007/2022-33340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道县人民政府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DXDR-2020-60008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道公交[2020] 35号 |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决定于2020年12月1日起启用部分路面卡点“电子警察”电子监控设施抓拍“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抓拍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电子监控设施位置:
道县G207国道3400公里900米(道县梅花镇棠下村公路治超抓拍卡点);
道县G207国道3421公里500米(道县下洞村公路治超抓拍卡点);
道县G357国道1103公里800米(道县白芒铺镇白芒铺中学公路治超抓拍卡点);
道县G357国道1152公里900米(道县仙子脚镇永安关公路治超抓拍卡点);
二、相关规定
上述抓拍“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电子监控设备于2020年12月1日启用。根据电子监控抓拍记录,凡有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计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凡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计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特此公告
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