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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40007/2022-33340 发文日期: 2020-11-19 发布机构: 道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DXDR-2020-60008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道公交[2020] 35号
关于启用公路治超卡口“电子警察”自动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一)
  • 2020-11-20 11:07
  • 编辑:
  • 作者:
  • 来源: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字体: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决定于2020121日起启用部分路面卡点“电子警察”电子监控设施抓拍“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抓拍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电子监控设施位置:

道县G207国道3400公里900米(道县梅花镇棠下村公路治超抓拍卡点);

道县G207国道3421公里500米(道县下洞村公路治超抓拍卡点);

道县G357国道1103公里800米(道县白芒铺镇白芒铺中学公路治超抓拍卡点);

道县G357国道1152公里900米(道县仙子脚镇永安关公路治超抓拍卡点);

二、相关规定

上述抓拍“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电子监控设备于2020121日启用。根据电子监控抓拍记录,凡有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计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凡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计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特此公告

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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