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40007/2022-32772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道县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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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DXDR-2022-40001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道农字〔2022〕9号 |
DXDR-2022-40001
关于加强屠宰场及生猪调运管理的
通 告
道农字〔2022〕9号
目前已进入非洲猪瘟特别防控期,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降低屠宰、流通环节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全面落实“两项制度”(派驻官方兽医、屠宰场非洲猪瘟自检),经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县牲畜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格入场查验。无有效动物检疫证明、耳标不齐全或检疫证明与耳标信息不一致、无消毒证明的一律不准入场。
2.严格监督管理。生猪贩运商的运输车辆必须经过备案,承运时必须开启GPS、随车携带生猪检疫证明。凡车辆不备案、不开启GPS、检疫证明不随车、运输生猪无耳标的一律作违法违规调运处理。
3.严格洗消制度。入场前,所有生猪运输车辆在进入屠宰场大门时,必需在门口消毒池作短暂停留消毒,时间不少于3分钟。卸猪后,必须按规定在洗消通道进行彻底清洗消毒,领取消毒证明。当日屠宰工作结束后,屠宰场(点)在官方兽医的监督下,对屠宰车间、待宰间、停车坪等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4.严格检测制度。入场待宰生猪由屠宰企业按照生猪来源,在驻场官方兽医的监督下,开展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检出阳性立即报告并协助畜牧兽医部门对生猪进行溯源并无害化处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入场生猪进行随机采样检测,检出非洲猪瘟阳性的,对同车生猪全部做无害化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同时开展溯源追踪,并依据《动物防疫法》对违法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严格生猪来源。根据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湘防重病指〔2021〕3号)文件精神,严禁外省生猪进入我县屠宰场(点)屠宰,本省范围内生猪凭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佩戴耳标方可入场屠宰,恢复跨省调运时间,由省防重病指、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6.严格入场时间。生猪入场时间规定为:下午5点到晚上11点半,在规定时间外不得入场。
7.实行有奖举报。欢迎广大群众对违法违规调运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一经查实,每起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电话:18797765909(郑)、13787665686(陈)、13974665839(何)。
8.本通告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道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