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赵某于2023年4月13日通过网上投诉方式向国家信访局反映在新中医医院项目部务工未结算工资的信访问题,县人社局高度重视,按《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受理后成立了专门的工作专班进行调查处理,现已调查处理完毕,处理意见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反映在新中医医院项目部务工未结算工资的信访问题。
二、调查情况
经查,道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是由湖南建工集团六公司承建,赵某在该项目部做混泥土工。2023年4月27日道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道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部负责人核实情况,项目部回复:该项目是按工程进度验收拨付工程款项的,之前支付了一次农民工工资给赵某等人,剩余工资数额还未核算签字,待核算签字后,剩余工资在5月份支付。2023年5月23日道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至湖南建工集团六公司进行督促该问题,公司出具了工资结算表,告知工资近期将发放。2023年5月29日,公司将剩余工资打入信访人提供的实名制银行账户。
三、处理意见
综上,赵某反映的问题属实。2023年5月29日公司已将剩余工资打入信访人提供的实名制银行账户,该信访事项已办结。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道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