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抽检情况,我县有一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标称道县乐福山泉饮品有限公司“乐福山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1.8.31日,抽样单编号:DC21431100550510101,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道县乐福山泉饮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清不合格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已全部销售完,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乐福山泉”包装饮用水。经立案调查,道县乐福山泉饮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乐福山泉”包装饮用水300桶,货值金额900元,当事人共获得违法所得300元。道县乐福山泉饮品有限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道县乐福山泉饮品有限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并处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