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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40007/2022-32872 发文日期: 2022-07-11 发布机构: 道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放管服改革
统一登记号: DXDR-2022-01001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道政办发〔2022〕2号
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2-07-1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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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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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道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

五好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林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道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11

道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实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促进五好园区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2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促进五好园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赋予园区更大的审批服务自主权

1.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权力改革。涉及道县园区的依申请类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开展相对集中改革,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园区事园区办专窗(园区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所有园区事项在园区事园区办专窗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审批后产生的各类证照,只盖园区行政审批专用章,并加强互认共用信度,确保证照有效。(完成时限:20227月;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高新区管委会等县直相关单位)

2.全链条向园区放权赋能。坚持以提速增效为服务导向,推进园区赋权,全面对标《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聚焦我县园区实际需求,梳理出一批部门应放、园区能接、园区内可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放尽放,分批有序放到位,确实不具备直接审批条件的审批事项,采取服务前移的方式,并结合园区帮代办,打造具有园区特色的全链条闭环审批模式,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完成时限:20226月;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高新区管委会等县直相关单位)

3.推进审批监管联动。厘清园区和职能部门的审批监管责任,制定与园区审批权限一一对应的监管责任清单,建立行政许可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协同联动机制,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双推送、双报告,县高新区管委会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步向监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监管部门依据县高新区管委会审批结果信息,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每季度组织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广信用承诺制、告知承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市监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等县直相关单位)

二、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4.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协同园区立足于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在园区事园区办专窗开设一件事一次办综窗,将企业申报的相关事项打造成六个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即企业开办一件事”“纳税一件事”“项目开工一件事”“竣工验收一件事”“水电气讯报装一件事”“惠企政策兑现一件事,尽力实现一次办,让园内企业享受一件事套餐服务带来的审批提速,集成服务等改革红利。(完成时限:20227月;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市监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工局等县直相关单位)

5.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实施企业开办四减(减项目、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四零(零距离、零见面、零付费、零差评),集成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参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等环节,做到线上一个平台、一体审批,线下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外资企业开办效率。(完成时限:20227月;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道县管理部、人民银行道县支行等县直相关单位)

6.探索涉企行政审批一照通改革。选择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市场主体关注度高的行业,在园区试点推行涉企行政审批一照通改革,探索将涉及企业开办领域的经营许可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许可事项及信息集中体现在营业执照上,实现一企一照、一照准营、跨域互认,推动准入即准营”“领照即开业。(完成时限:20227月;责任单位:县市监局等县直相关单位)

7.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拓展园区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推进市场监管、税务、社会保障等跨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在线办理企业注销、税务注销、社保注销等服务。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减至20天,在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即来即办。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将承诺办结时间从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5—10个工作日。(完成时限:20227月;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等县直相关单位)

8.推动涉企政策直给直兑。梳理公布、动态更新涉企政策清单,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涉企政策推送功能,向园区和企业主动精准推送涉企政策包;梳理改造涉企政策兑现一件事,制定公布涉企政策兑现实施清单,建立一次办闭环流程,推进政策兑现上平台、进大厅,线上线下自主申报、一次办理、结果公开,纳入好差评管理。推行涉企政策免申即享,对确需企业申报办理的,实行一次申报、快速兑现。(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医保局、县金融办等县直相关单位)

三、推行建设项目极简审批四即改革

9.推行洽谈即服务。正式签约前,提前介入、预先服务,主动协助企业提前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准入评审和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先期开展项目审批流程定制化服务,让企业感受到洽谈诚意。用好园区依法编制的区域评估成果,推进共享互认,对符合适用条件的单个项目不再进行评估评审,相应审批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高新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10.推行签约即供地。正式签约后,园区在承诺时间内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进入供地环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将相关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控制性指标纳入出让方案一次性公告。积极探索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开展规划审批清单化审查,分类推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审分离一批、告知承诺制一批、免于审查一批。在供地环节,探索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服务,在签订供地配号合同并备齐必要资料后,采取并联办理方式,力争在5个工作日内办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商务局等县直相关单位)

11.推行开工即配套。建设单位可按照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基础与地下工程、地上主体工程,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园区配套跟进服务。将水电气讯报装一件事在园区事园区办专窗一件事一次办综窗办理。施工涉及占道、占绿等破除、恢复相关手续及费用全部由园区代办代缴。逐步推进园区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及相关重点产业项目实现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零接触、零跑腿、零付费。(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高新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等县直相关单位)

12.推行竣工即办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限时8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即可交付使用。通过部门协同、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强化监管等方式,将现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不动产首次登记之前的流程前置到竣工验收备案前。竣工验收备案后即可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高新区管委会等县直相关单位)

四、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

13.把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审批、诚信服务纳入招商引资承诺。根据园区不同的招商对象,量身定制项目审批服务清单,将快速高效推进企业落户、项目落地、建设运营及招才引智等方面应提供的审批服务项目及办事效率、违约责任等承诺进行量化,纳入招商引资协议条款,为合同兑现提供科学性和操作性。(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招商引资部门等相关单位)

14.全面提升帮办代办服务。全面建立园区专业化帮代办队伍,加强与行政审批服务局帮代办队伍协同联动,实现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审批过程、投产运营后全程帮办代办。建立帮代办工作台账,明确手续办理路线图及时间节点,重点项目明确专人提供一对一全程帮代办服务,复杂项目组建项目帮代办团队。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容缺申报、告知承诺、并联申请等方式简化申报手续,协调审批单位提供预审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并联审批,尽心尽力当好企业、项目的贴心政务管家,构建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全领域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体系,为园区产业链发展提供一站到底链式全生命周期服务。(完成时限:20227月;责任单位:县高新区管委会)

15.开展政企交流主题日活动。学习借鉴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企交流主题日活动成果,每月组织开展1-2次活动,采取灵活机动方式,打造政府与企业对话平台,畅通政企交流渠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工商联等县直相关单位)

16.完善企业联系制度。对园区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分别确定一名联系领导、一个帮扶责任单位、一名联络员、一套帮扶方案,实行立牌公示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具体困难。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保障企业要素供给,逐步解决用地难、用工难、用钱难等难题。(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高新区管委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县直相关单位)

17.提升园区审批服务承接能力。县高新区管委会安排一名业务能力过硬的同志担任审批代表,安排人员负责审批服务,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相关赋权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提供业务办理示范案例;对园区未有效承接的事项,采取服务前移、委托收件、受审分离等方式解决。(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高新区管委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赋权部门)

五、强化园区放管服改革保障

18.建立园区放管服改革考核机制。将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范围,有效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县直相关单位)

19.建立园区放管服改革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县高新区管委会勇于改革创新,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差别化探索。对园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实行及时纠错,实行尽职免责,营造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干事创业环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直相关单位)

20.建立园区放管服改革责任落实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宣传,加强对放不下、接不住、管不好事项的督查,支持园区先行先试各项改革。园区应当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改革举措,加大创新力度,实现五好园区创建目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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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武部,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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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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