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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道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16-03-1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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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道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我们道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检务公开为载体,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阳光检务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着力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取得了良好成效,各项工作成绩喜人。对2015年我院的年度检务公开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狠抓学习教育与工作落实,加强规范管理。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进一步引导干警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消除不愿公开的顾虑,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根本性转变。二是完善运行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公开的主体、客体、内容和范围,确定检务公开的形式及其采取的公开措施,规定违反检务公开的法律责任及其考核、奖惩制度等三是落实部门公开措施。每个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检务公开工作措施,完善了接待举报、受理申诉、出庭等窗口部门工作程序的公开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制度,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制度,民行抗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制度等。各业务部门在及时办结案件的基础上,加强法律宣传、政策解释、思想疏导等工作,充分阐明案件处理的过程、事实、理由和根据。四是做好法律宣传与犯罪预防工作。我院积极融入全县预防工作大局,结合办案,重点开展个案预防、重点行业预防、行营企业行贿犯罪预防工作。去年来,组织干警到金融部门、电力行业、居民社区、中学校园等上法制教育宣传课6堂次,有效推进了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认真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招标单位或个人提供免费查询260余次,有效保障了工程廉洁、投资安全。  

二、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媒体公开渠道。  

一是开设专门查询服务窗口。在检务大厅设置检务宣传栏的基础上,开设电子服务查询系统,设立电子显示屏,方便群众对诉讼程序、诉讼期限、办案流程、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办案纪律、半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查询。二是设立“检务公开墙”。为了使远离县城的基层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积极加强与各基层乡镇、村(社区)的联系沟通,逐步在一些乡村、社区建立“检务公开墙(栏)”,方便基层群众了解检察工作。三是将巡访下访经常化、制度化。到乡镇开展下访巡访,坚持开展“检察官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不定期地深入当地乡镇和行政村开展“走基层、进乡村”宣讲。去年我院驻村工作人员分别到三十五个驻点村,宣传法律知识,检察工作和了解社情民意。同时积极宣讲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走访农户,座谈交流,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全面掌握群众需求,科学确定新的一年检察工作任务和目标。四是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依法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活动和事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形成检民良性互动,为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便利。五是推行“阳光听证”。全面推行申诉案件听证制度,对拟不起诉以及当事人不服不起诉、不抗诉和重信重访的案件,逐步实行公开听证审查。对一些有影响的、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听证会,公开听证、公开评议,并到案发地公开宣布处理决定,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五是充分运用报纸、网站、检察微博、QQ等媒体,通报该院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去年来,在检察日报、法制周报、红网、湘检网、等媒体发表宣传文稿150余篇,切实保障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执法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定期向党委、人大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主动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察”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认真倾听和采纳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送阅《工作简报》,邀请参加执法检查、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视察检察工作,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对当事人不服检察机关决定而重信重访的,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参与检察长接访日等活动,通过参与答疑解问,增强执法办案的说理性。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深化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和告知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责任领导或者办案人员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责任;将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和干警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奖优罚劣;不断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把追诉漏罪、漏犯,纠正漏捕等作为重点工作,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去年来,办理侦查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9人,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3636人,办理纠正漏捕案件57人,进行非法证据排除5个;追诉漏罪漏犯67人;抗诉案件33人,已改判1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发出检察建议8份,所有建议均被采纳。  

四、加强检务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为全面做好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部署应用工作,成立了以检察长蒋江陵为组长的案件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发布前的审查审核,做好风险评估、防范工作,确保信息准确、规范、适当。一是充分运用传统宣传方式,定期开展散发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召开座谈会等活动,提高检务公开宣传的覆盖率。注重把查办案件、检务公开、检察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对当事人、相关人员和发案单位等进行检务公开、宣传工作。二是注重科技手段运用。发挥外网网站服务功能,公布检察职能以及案件办理情况等,供群众查阅、咨询;建立移动、联通、电信短信发布平台,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检务公开相关信息,扩大检务公开的影响和关注度。三是广泛开展检察宣传,提高群众对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的认知度,调动群众表达诉求、建言献策和信访举报的积极性。2015年度以来,及时录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1205件,每个工作日对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录入。公开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59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条。  

五、重视律师接待工作,努力打造阳光检务  

我院高度重视律师接待工作,设置了律师接待室、阅卷室,制定和出台《案件查询和辩护人阅卷工作制度》,明确专人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当事人,确保律师预约和群众来访都能得到及时的答复和办理。律师和经批准的诉讼代理人要求会见和阅卷的,在当日进行安排,会见和阅卷分别安排在律师会见室和阅卷室进行,充分运用电子卷宗、电子扫描、电脑等电子设备,为律师、诉讼代理人阅卷提供方便。如熊某某贩卖毒品案,其辩护人系长沙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路途较远,来一次不易,在接到该律师阅卷要求时,该院及时办理,按规定提供帮助,当天就办好了。去年来,该院共接待律师阅卷50余人次,及时安排复印、阅卷,受到了律师、诉讼代理人的好评。  

道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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