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新闻通讯员采写与报道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大力宣传、展示、推介我县,彰显道县良好形象,提升道县知名度和美誉度,经县政府办党组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办法。现将稿件全文公布,欢迎各界人士于2016年5月19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办提出宝贵意见。
一、奖励范围
1、正面宣传道县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综治稳定、基层组织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消息、通讯、评论、新闻专题、系列报道、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等方面的稿件经采用均可计奖。
2、由网站编辑自行转载的各类文章和公示公告内容不列入奖励范围。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包括: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省市驻道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含二级机构、社区、村)。
三、奖励内容
1、凡在道县政府网投稿被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10元。
2、对完成上稿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授予组织奖(奖金400元);对上稿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道县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对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为推介道县赢得正面宣传的单位给予考核加分。
3、兑奖时间:各类被采纳的稿件,年底经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室统计核实后,统一兑现奖金。
4、各类稿件信息奖励不计作者人数,只按篇(条)计奖,奖励对象以文章署名第一作者为主;一篇文章主要内容相同,同时或先后被采用的,以时间最先为主,不重复计奖。
五、有关要求
1、文章发表后,作者应将文章的题目、内容、发发表日期、发表件原件等依据保存,并于每个季度上报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室,以便年终兑现奖励。
2、作者提供的作品必须是自己采写的作品,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撤销其奖励,并通报批评。
3、新闻宣传报道要做到客观、真实、准确,不能搞虚假新闻,如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4、涉及有重大影响的新闻稿件要严格把关,按有关程序送审。
四、本颁发自2016年 月 日起执行,投稿邮箱:news5235807@163.com,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道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室。
电话:0746-5235807
邮箱:news5235807@163.com
地址:湖南道县濂溪街道办事处寇公街66号
邮编:42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