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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县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 2016-08-1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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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检查全县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指导2016年全县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总结历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将稿件全文公布,欢迎各界人士于2016年5月19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办提出宝贵意见。     

一、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     

5.《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加强协同联动做好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转载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4〕60号)     

6.《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2015年市州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2015年省直单位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湘办发〔2015〕24号);     

7.《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5号);     

8.《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函〔2015〕43号);     

9.《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函〔2015〕59号);     

10.《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事厅等单位<湖南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函〔2009〕131号)。     

二、评估对象     

对6家县直部门网站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     

以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为主,结合我县实际,从网站抽查、曝光情况、日常管理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估。     

1.网站抽查。按照不合格网站、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批评、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四种情况进行评分。部门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为不合格网站的,考核得分为零;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的,每次扣6分;被市政府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2、曝光情况。通过统计被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中曝光的问题网站进行相应扣分。.部门网站被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曝光存在“四不”问题的,每次扣2分;被省政府门户网站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曝光存在“四不”问题的,每次扣1分;被市政府门户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曝光存在“四不”问题的,每次扣0.5分。     

3.日常管理。分为单项否决和扣分指标两项,如果网站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网站,不再对以扣分指标进行评分。如果网站未存在“单项否决”指标所描述的问题,则对以下指标进行评分,各指标累计扣分超过40分的,则同样判定为不合格网站。不合格网站应立即关停整改。     

四、组织形式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指导,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室负责组织实施。     

电话:0746-5235807     

邮箱:news5235807@163.com     

地址:湖南道县濂溪街道办事处寇公街66号     

邮编:4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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