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永州市人民政府
登录 注册 简体 繁体 RSS订阅
无障碍 | 适老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回应关切
分享到:
关于道县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2024-01-31 15:48
  • 编辑:
  • 作者:
  • 来源:道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 【字体: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降低噪声污染,优化人居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永政函〔2022〕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现就道县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县禁燃禁放范围:东至上关零公里、南至道贺高速公路入口、西至火车站(营江街道机关驻地)、北至汽车北站(工业大道),以上道路(含铁路)为边界的区域内为“禁燃”区,请市民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提倡张贴春联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年。

二、县城管、公安、生态环境、教育、应急管理、住建、民政、环卫园林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宣传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在道县划定区域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县城管、公安、住建、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执法查处,形成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

道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