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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的公告
  • 2022-03-02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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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来源:道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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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老年朋友: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湘卫老龄发〔20223号)的文件精神,自202231日起,老年证办理将退出政务服务清单,全县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停止受理老年人优待证和补证业务,之前已办理的老年人优待证可继续使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将实行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即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即可享受我省老年人优待政策,与老年证同等优待。提供涉老优待服务的单位不得将老年人优待证作为享受优待服务的唯一证件。

老年人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证享受社会服务政策,是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证便民”的重要举措,将更快捷便利的服务老年朋友,更是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请老年朋友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道县卫生健康局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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