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
整改销号确认表
反馈问题 |
强化基层监管执法,持续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化监管、应急处置等治理能力,尤其要压实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赋权事项、执法权限,强化资源配置,打通农村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 |
整改目标 |
全面推动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完成实验室资质认定,具备开展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理顺部门监管责任;提升农业、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
整改时限 |
2023年12月31日 |
整改完成情况 |
1.全面推动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了《道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建设方案》,分年度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执法人员服装配置、部分执法与应急设备购置工作。 2.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组织执法大练兵,实战检验练兵实效。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确保我县域内无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发生。 3.加强统筹协调、指导调度和督查督办。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督促县直相关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按照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 4.强化考核运用。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纳入县绩效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