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
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要求,现将我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7月27日-7月31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道县分局,电话0746-5222586,地址:湖南省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道县分局。
反馈问题 |
信息公开有待完善。法律、条例规定的环境行政执法情况、生产经营者环境违法情况等基本没有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也没有公开。 |
整改目标 |
1.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述法与年终立职深度融合,纳入考核,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2.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自觉、主动履行法定职责,做到守土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3.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信息;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在9月底完成安装联网任务。 4.完善制度建设,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和环境违法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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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1.制定《道县县直国家机关及省市驻道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道县县直国家机关及省市驻道有关单位2023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列入谁执法谁普法单位内容。 2.印发《2023年道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纳入2023年全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六·五”环境日时间节点,县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道县分局、县城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道县2023年“依法治县 你我同行”法治大宣教活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保护列入宣传内容,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群众保护环境,绿色生活。 3.2022年工业、企业应公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信息18件;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的企业共10家。 4.完善公开制度,2023年以来依法主动公开生态环境工作有关政务信息,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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