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道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道县人民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县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县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县政府及各工作机构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x.gov.cn/);
2.道县政府各工作机构的单位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dx.gov.cn/dx/jgsz/dxzwgkgkml.shtml);
3.政务新媒体:“道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4.道县人民政府公报:纸质公报可在道县政务服务中心查阅。电子版公报可在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查阅(网址:http://www.dx.gov.cn/dx/zfgb/list2.shtml);
5.政府信息现场查阅点:
道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窗口: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工业大道1号1楼大厅;
道县档案馆: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舂陵街26号;
道县图书馆: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文化路116号;
6.其他渠道:本机关还会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电视、微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受理申请机构
道县数据局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向行政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申请人填写《道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可下载,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必填的内容包括:
①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工作单位及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书面填写申请表,通过信函的方式提出申请。
(2)当面申请。申请人书面填写申请表后,到道县数据局当面提交申请表。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行政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予以确认。
(3)网上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news5235807@163.com);或者通过登录道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x.gov.cn/),在“依申请公开”专栏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或当面提交申请表的,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通过网上申请提交申请表的,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申请获取县政府各工作机构产生、制作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可通过登录道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x.gov.cn/),在“依申请公开”专栏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办理申请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收费,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文件执行。
(六)相关说明
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定道县数据局作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道县工业大道1号(道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6-5216168;
通讯地址:道县数据局(可乘坐1、2路公交车前往);
邮政编码:425300;
电子邮箱:news5235807@163.com。
四、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