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道县应急管理局从近期查处的案件中选取公布2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案例1:道县华岩烟花爆竹专卖店超量存放烟花爆竹案
2023年7月14日,道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道县华岩烟花爆竹专卖店执法检查,发现该专卖店存放有烟花127箱、爆竹20箱、闪光雷31箱,共计178箱,而该专卖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核定储量为120箱,超出其零售许可证载明的限量58箱。2023年7月17日,道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单位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道县华岩烟花爆竹专卖店超许可证载明的限量存放烟花爆竹,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对应《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裁量基准“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少于50%的。处罚基准: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少于二千元罚款”,该单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符合此处罚基准情形,综合上述处罚依据和裁量基准情形,道县应急管理局责令道县华岩烟花爆竹专卖店当日改正,并作出处人民币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道县魅力星城会所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6月14日,道县西洲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站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道县魅力星城会所的电工杜某平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2023年6月15日,该办事处依权限将上述执法事项移交道县应急管理局处理。
2023年6月16日,道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道县魅力星城会所对上述违法情况进行核实后,以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杜某平未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上岗作业为由,对其立案调查。
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杜某平未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上岗作业,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一)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生产经营单位有两名以下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基准: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处少于二万元的罚款;另当事人及时按要求将问题整改到位,主动消除了危害后果。该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可对本案当事人作出从轻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依据,综合考虑上述裁量基准及从轻处罚情形,道县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作出处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