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道县法院合理运用司法强制措施,顺利帮助申请人、被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
2019年9月底,胡某某在为他人提供劳务时不幸受伤,道县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某等人赔偿胡某某各项经济损失39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均未依法履行赔偿义务,胡某某无奈向道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王某某联系,并依法冻结其银行卡、微信等平台,但其仍不履行赔偿义务。为彰显法律威严,惩治恶意逃避的被执行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道县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拘留后,王某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随后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之下,被执行人王某某与申请人胡某某于次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部分赔偿义务,申请人同意道县法院提前解除对王某某的司法拘留。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当天,道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执行法官前往道县拘留所依法提前解除对王某某的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