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行为,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
当日9时30分许,该大队濂溪中队民警在357国道道县富塘街道李家园社区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红色三轮电动车从前方驶来,民警立即将其拦停检查,发现该三轮车后车厢内载了一名妇女和三个小孩。民警将车上搭乘人员叫小车。经询问,该三轮电动车驾驶人系寿雁镇某村人,车上所载人员系一家人,当天一起上县城走亲戚,为图方便,便以该车作为交通工具。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宣讲了三轮车载人的危害性,责令搭乘人改乘其他合适交通工具,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违法载人的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