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3-0063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2023年东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
东安县机关事服务中心 |
公共普法内容 |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永州市地方性法规等 |
本部门法律普及内容 |
重点宣传普及反食品浪费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龙小勇 |
责任部门:办公室、水电动力股、综合服务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
|
普法联络员:唐英军 |
2023年度东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谁执法谁普法”年度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
办公室、水电动力股、综合服务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
重点普法任务 |
共性指标: |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本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4.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要求学法达标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东安新闻网(首页-专题-法治宣传专栏)完成普法活动新闻稿4篇,年内报送不少于2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8.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9.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东安县“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
|
重点普法任务 |
个性指标: |
1.组织开展机关事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组织开展《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学习宣传。 3.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学习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