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分享到:
索引号: 4300000001/2024-00361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井头圩镇 发文日期: 2024-01-18
名称: 井头圩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号 :    
井头圩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24-01-18 15:47
  • 来源: 井头圩镇人民政府
  • 【字体:   

井头圩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井头圩镇人民政府编制。该报告包括部分内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2023年,井头圩镇政府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井头圩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邮编:425906;联系电话:0746-4566231)。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内容发布、维护等工作。2023年,我镇围绕群众关心关注、镇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满足人民在群众关注的信息需求,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更新信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井头圩镇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全年共公开信息22条,其中工作机构1条、通知公告13条、规划计划1条 、政策法规2条、人事信息1条、工作动态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井头圩镇始终坚持树牢服务群众意识,严格落实《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细致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规范全局政府公开信息管理、审核和发布流程。加强信息报送审核,每月定期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县行政审批局审核。持续梳理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省公开办工作部署,按照国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的标准规范,对我镇政府网门户网站进行优化,规范内容设置,为下一步构建一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好基础。

(五)监督保障。我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建华任组长,明确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2023年我镇高度重视公开工作,为有效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发布质量,按照工作流程、公开范围等要求,严格审查信息,稳步推进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窗体底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窗体顶端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分区不明确,主动性不够。 
     2、公开内容有待提升。面向市民群众公开的政务信息比较少,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让各部门更加了解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思想意识,定时定量更新信息。
     2、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多级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进一步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窗体底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