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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3-00159 分类:  
发文机关: 东安县经济开发区 发文日期: 2023-12-22
名称: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台账
文号 :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台账
  • 2023-12-22 15:04
  • 来源: 东安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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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东安经开发区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

(强化园区管理机构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园区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破坏环境的赔偿力度。一些园区管理机构长期以来重发展、轻环保,在园区环境管理上缺位,没有依法履行条例第22条规定的基础设施运维和环境管理职责。一些排污单位没有履行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体责任,法律第42条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我省1657家重点排污单位中,还有199家未按要求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少数企业自动监测不规范、设备运行不正常。部分企业没有严格落实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环境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东安县人民政府

0二三年十一月


1、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的函及整改情况报告

2、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的函

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登记表

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方案

5、东安经开区环境规范化管理制度

6、东安经济开发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办法

7、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现场监察记录

8、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9、园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表

10、东安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2 年度自评估报告

11、东安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验收资料

12、东安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13、东安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演练图片及工作总结

14、东安经开区企业环保培训、政策宣传、宣传横幅及企业 LED 屏宣传等影像资料

15、关于《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16、东安经开区企业2022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一览表

17、园区自行监测方案及检测报告

18、东安经开区微型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合同及验收单

19、东安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备案登记

202023年园区企业环评及排污许可核查清单


1、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的函及整改情况报告



东安县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永州市突出环境问题市级核查销号工作规程》(永 环改办〔202119)要求,现将园区承办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描述

强化园区管理机构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园区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破坏环境的赔偿力度。一些园区管理机构长期以来重发展、轻环保,在园区环境管理上缺位,没有依法履行条例第22条规定的基础设施运维和环境管理职责。一些排污单位没有履行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体责任,法律第42条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我省1657家重点排污单位中,还有199家未按要求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少数企业自动监测不规范、设备运行不正常。部分企业没有严格落实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环境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二、 整改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园区管理机构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园区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破坏环境的赔偿力度。

三、 整改措施

1、健全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安排环保管家技术人员不定期到园区企业进行摸排,积极开展企业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

2、有序推进园区第三方治理工作,推行环保管家服务模式。搭建好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实现与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及园区生态监管平台联网,实行实时监控。

3、加强园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4组织园区联企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宣传,园区LED 显示屏播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

5、开展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的环境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园区环境保护水平。

6、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 (2021-2023 )》和《永州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永环字〔20217)要求,开展环评落实情况专项核查与排污许可质量核查,促进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落实和排污许可提质增效。

7、在园区第三方治理单位配合下,开展园区企业环保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自行监测。

四、 整改完成情况

1、健全管理制度

一是健全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企业承担起各自的环保责任,建立环保意识,加强自律。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协同环保管家人员开展环境保护日常巡查工作,对环境隐患进行排查,形成问题清单。

2环保管家服务模式

已与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签订了环保管家服务合同,湖南博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的环保管家。园区重点排污企业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园区生态监管平台联网,实行实时监控。

3、制定应急方案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为了应对进水指标异常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这个预案明确了不同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操作流程。例如,如果进水指标超标,将立即启动调整芬顿处理工艺参数,确保出水指标稳定达标。这个预案在最近的应急演练中得到了验证,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建立了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应急措施的迅速响应和实施。机制中明确了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流程,确保应急措施能够及时落实。三是定期演练和培训;为了保证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每年度都会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同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确保熟知应急措施和操作流程。

4、加强环境保护宣传

东安经开区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环境管理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园区企业环保意识,提高园区企业环境管理水平;通过设置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牌、宣传横幅、企业LED显示屏进行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019312日,产业园区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同意,批复文号为湘环评函[2019]7号。

6、隐患排查

定期排查园区内排污企业是否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 要求工作,对企业废水、废气自行监测报告进行核查,加强企业自行监测监管。

目前,该问题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达到整改目标,特此报告。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压实各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石化具体措施。加强对东安经济开发区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污染防治处理设施保持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巩固整改销号成果,防止反弹,提升园区环境管理水平,确保环境质量安全。


2、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的函

3、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登记表


整改完成情况

1、健全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企业承担起各自的环保责任,建立环保意识,加强自律。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协同环保管家人员开展环境保护日常巡查工作,对环境隐患进行排查,形成问题清单。

2环保管家服务模式:已与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签订了环保管家服务合同,湖南博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的环保管家。园区重点排污企业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园区生态监管平台联网,实行实时监控。

3、制定应急方案:一是制定应急预案;为了应对进水指标异常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这个预案明确了不同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操作流程。例如,如果进水指标超标,将立即启动调整芬顿处理工艺参数,确保出水指标稳定达标。这个预案在最近的应急演练中得到了验证,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建立了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应急措施的迅速响应和实施。机制中明确了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流程,确保应急措施能够及时落实。三是定期演练和培训;为了保证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每年度都会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同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确保熟知应急措施和操作流程。

4、加强环境保护宣传:东安经开区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环境管理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园区企业环保意识,提高园区企业环境管理水平;通过设置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牌、宣传横幅、企业LED 显示屏进行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019312日,产业园区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同意,批复文号为湘环评函[2019]7号。



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方案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整改方案

为切实贯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问题,落实省、市突出环境整改要求,根据永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涉永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整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坚定的政治定力推动问题整改。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上彰显东安新担当、展现新成就。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扎实抓好执法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为总目标,压实法定责任,落实制度要求,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着力解决执法检查反馈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各类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切实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

二、整改措施

()全面梳理指出问题。认真学习《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方案》,梳理方案中涉及园区相关问题,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牵头单位和责任,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和时限,制定整改方案。

()全面推进问题整改。一是印发《东安县贯彻落实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涉永问题整改方案》,各县直相关部门对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及建议,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制定专门整改措施,压紧压实责任。二是有关单位要结合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等任务,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全园区环境保护责任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服务指导,合力抓好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区党委、管委会履行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实化具体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地。

()全面做好总结提升。各责任单位应当对可即时落实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须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应采取措施,分阶段持续推进;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应定期回头看”,严防污染反弹。各县直牵头单位加强其他责任单位指导,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推进问题整改,及时总结整改落实情况,总结整改工作中好的工作经验,打造正面典型,提升园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加强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深刻认识抓好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压实法定责任,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全面抓好问题整改。东安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统筹推进等日常工作,对相应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配合督导单位按要求参与。

()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办落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各有关单位应切实担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和督导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结合单位实际,建立整改工作调度机制,牵头单位应及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在整改工作过程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整改成效差以及不能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单位,移交县整改办实施警示约谈、公开通报等约束措施,全力助推问题切实整改,效果长期巩固,确保污染问题不反弹。

()自主接受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统筹、争取支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整改工作及治理成效,做好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全面增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5、东安经开区环境规范化管理制度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环境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园区的管理。管委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园区成立生态环境管理领导小组,由廖祝春任组长,负责领导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副组长由胡江峰担任,负责统筹园区日常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园区日常生态环境管理工作,配合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日常检查,执行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部门和园区内各企业环保工作。

第四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开发建设和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蒋伟男担任,负责园区日常环保巡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等。

第三章 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职责

第五条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设立园区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单位法人代表是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工作;园区环保机构负责人为工业园区环境  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业园区及园区内企业落实  各项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工业园区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工业园区污染  防治和环境管理具体工作,督促园区内企业落实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主体责任。

园区环保机构各岗位人数配置由工业园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原则上不少于1人。

工业园区专职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教育培训。

第六条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环境保护管理职责: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有关规定;

()按照规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业废水、废气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设施等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组织开展园区污染物排放监测;

()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

()建立入园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入园排污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登记等情况;

()对入园排污单位开展环境保护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向所在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派出机构报告;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管理职责。

第七条鼓励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专业   化环境治理、管理,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环境管理主体责任,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合同约定的污染防治责任。

第四章 入园管理

第八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条件。

第九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准入条件;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配合园区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三同时验收等环保手续;

第十条园区环保机构应建立并实时更新工业园区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动态掌握工业园区内排污单位信息。

第十一条园区环保机构应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巡查,及时掌握排污单位关停、搬迁情况。

第十二条工业园区内持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关停或搬迁的,园区环保机构应及时向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园区环保机构应督促排污单位退出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闲置或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督促排污单位完成退出后原址污染治理。

第五章 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四条为加强园区内环境保护,促进园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十五条园区内各企业及个人有保护环境和互相监督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六条园区内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做好环保工作及检查。

  第十七条园区内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八条园区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必须依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第十九条园区内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物的企业,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公害。

  第二十条园区内各企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企业和居民,向管委会和环保部门及时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保设施,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拆除或闲置,否则一经发现将处以罚款及停产处理。

第六章 工业园区环境日常管理

第二十三条园区环保机构应建立并动态更新工业园区环保档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论及审查意见等相关资料;

()工业园区平面布置图;

()工业园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营及环境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园区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

()工业园区企业入园登记表、退出登记表;

    ()工业园区排污单位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排污许可证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等;

()工业园区日常环保巡查档案;

()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培训资料;

()工业园区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第二十四条工业园区环保档案应资料齐全并妥善保存。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工业园区环保检查时,园区环保机构应配合提供工业园区环保档案。

第二十五条园区环保机构应对工业园区开展日常环境保护巡查,并做好记录工作,建立日常环境保护巡查档案。环境保护巡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业园区污水总排放口、大气排放口、雨水排放口的运行情况;

()工业园区在线监测点运行情况;

()工业园区内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动态情况,包括工业园区排污单位基础信息、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变动情况以及排污单位的关闭、停产、搬迁等情况。

()工业废水、废气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设施等 正常运行情况,管道、构筑物、辅助工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情况等。

第二十六条园区环保机构在开展日常环保巡查过程中,如发现疑似环境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园区环保机构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保存生态环境保护培训资料。

第二十八条鼓励工业园区定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宣传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等;

()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及相关污染防治要求等;

()其他生态环境相关要求。

第二十九条园区环保机构应建立工业园区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畅通 公众沟通渠道,按规定定期发布工业园区环境状况公告,公布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适时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鼓励园区环保机构通过工业园区信息公开栏、公开网站、公众号等对以下环境信息进行公开:

()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组织架构;

()工业园区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

()工业园区排污单位的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等;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第三十一条鼓励园区环保机构建立集污染源监控、工况监控、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并通过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智能化监控。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以上安全监督、园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企业,园管会将协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第三十三条园区内所有企业要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坚持安全、文明生产;自觉接受各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定期向园区管委会报送生产、效益、固定资产等方面相关报表。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6、东安经济开发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办法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东安经济开发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办法

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的是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管理。

2.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库和出库登记台账。

3.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他物品,应配备相关消防器材和危险废物标识。

4.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是如实记录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同时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和数据准确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是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并与生产记录相结合。

三、日常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及时掌握环保事故情况,特制定了本制度。

1、速报的内容应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则应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2、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以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局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

7、园区企业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与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禁止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应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和贮存部门均须记录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并做好台账记录。

12、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13、园区企业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14、危险废物接受场所必须设置墙体或其他安全遮蔽物来封闭边界,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标志。

15、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16、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17、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四、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1、运输危险废物的公司必须具备专业资质,若没有专用车辆则应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进行消毒和清洁。

2、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并对运输单位和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3、运输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进行运输。


7、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现场监察记录





8、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解决损害群众环境利益的突出问题,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园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特制定园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园区有排污行为的所有企业及事业单位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污染隐患综合评估,划分等级,建立台账。通过环境污染隐患排查,预防和遏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二、排查时间

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小组。

组长:蒋伟男

副组长:彭星

成员:工程建设和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

  四、工作内容

  组织园区企业就环境污染隐患开展自查,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园区排查的重点企业名单;集中执法力量,对确定的重点排查企业,对涉重金属、化工、危险固体废物等行业,对历史遗留废渣、关闭企业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复查和核查,详细掌握违法事实和污染隐患。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环评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采用合法的原料。检查原料堆存场所是否采取了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措施,是否存在原料流失导致的环境风险。

  对企业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检查环保设施是否有效、稳定运行、是否实现达标排放。涉重金属企业循环水池防渗措施是否满足要求,水质是否达到回用标准,是否有循环水外溢外排超标行为。

  检查企业是否设置应急设施(如废水事故应急池、应急围堰等)。是否按要求进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演练、实施、修订工作。

  对排查发现的环境污染隐患要按照以下原则划分等级,对应不同问题等级具体明确一企一策整改意见、整改时限、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限期完成整治任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园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工作专班,狠抓环境安全不放松。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将排查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部门、落实到领导。要集中监察、管理、监测等股室力量,全力抓好本次排查工作。

  2、加强监测工作。排查监测要与监督性监测、重金属专项监测、例行监测等工作结合。对所有被排查企业的排放情况和涉重金属企业的周边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具体监测技术和频次要求按照园区自行监测方案执行。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媒体,加大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要主动接受媒体舆论监督,加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促进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9、园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表


10、东安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2 年度自评估报告

1、产业园区基本情况

1.1 产业园区发展历史

1.2 产业园区规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1.3 产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指标落实情况

2.1 环境准入

2.1.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1.2 “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2.1.3 化工园区符合认定情况

2.2 环境监管

2.2.1 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2.2.2 水环境管理

2.2.3 气环境管理

2.2.4 固废管理

2.2.5 土壤环境管理

2.2.6 环境监测

2.2.7 监管能力

2.2.8 环境信息管理

2.3 风险防控

2.3.1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2.3.2 环境风险

2.4 绿色发展

2.5 公众参与

2.5.1 环保信息公开

2.5.2 舆情与投诉

2.6 其他

3、 园区信用评价

附件1:园区环保信用承诺书

附件2:东安经济开发区批复

附件3:调区扩区环评批复

附件4:园区企业及环保手续情况表

附件5:园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


1、产业园区基本情况

1.1 产业园区发展历史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位于湖南省西南部,是 19965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审核批准,开发区更名为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东安经开区),园区代码S437060

原东安经开区位于东安县县域内,开发区核准面积为 4.3 平方公里,为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加快产业集聚与升级,增强综合竞争力,保障区域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2017 7 月湖南省发改委同意将芦洪市镇工业园划拨给东安经开区管理,实行一园两区的管理模式。2018 10 23 日《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2019 3 13 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以湘环评函[2019]7号予以批复。调区扩区为县城的东安经开区(简称白牙片区),芦洪市工业园(简称芦洪片区),用地分别在东安县城区和芦洪市镇,规划区范围面积共计约为 4.66平方公里,白牙片区面积约为 3.41 平方公里,目前已实际开发约1.03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深加工业、新材料及建材、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等产业;芦洪片区面积约为 1.25 平方公里,目前已实际开发1.03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火力发电、建材、矿产品加工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产业。

1.2 产业园区规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1、规划范围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为一区两园,白牙片区和芦洪片区总规划区范围面积共计约 4.66 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4.63平方公里,两者之间相距约 25km

白牙片区

白牙片区位于东安县城西北部,南与东安县城相邻,四至范围北至北环路及鹿鸣路,东至东环线,南抵舜皇大道及横四路,西以学院路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341.48 公顷。

芦洪片区

芦洪片区地处东安县中北部,分为三个组团,北部生态工业组团位于洛湛铁路以北;建材组团位于镇区西部;神华火电厂组团位于镇区南部,芦洪江以西,神华铁路支线以东,芦岭路以南,面积 125.40 公顷。

2、园区产业定位

基于东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基础与发展趋势,依据功能结构布局,东安经开区白牙片区产业结构与芦洪片区错位发展,白牙片区主要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业、新材料及建材、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等产业;芦洪片区发展火力发电、建材、矿产品加工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产业。

3、总体布局

白牙片区未来规划形成一核两轴、四区多带的空间结构。

一核,指位于规划区西部的公共服务核心。

两轴,指沿东冷快速路和官田北路的发展轴。

四区,包括环现有工业园区的产城融合区、鹿鸣工业片区和舜皇工业片区。

多带,指规划区范围内的多条绿化轴带,包括鹿鸣路、官田北路、青土坪路、东环路、工业二路的沿街绿化带和湘桂铁路的铁路防护绿带。

芦洪片区未来规划形成两轴三组团的空间结构。

两轴:芦花路发展轴和应阳大道——省道 217 发展轴。

三组团:包括北部生态工业组团、西部建材工业组团以及南部永州电厂工业组团。

4、土地利用及开发现状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为一区两园,规划区范围面积共计约 4.66 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 4.63 平方公里,规划的用地均在东安县和芦洪市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内。

截止至现场踏勘时,东安经开区白牙片区已开发面积 3.30 平方公里,即除西侧学院路与官田路之间部分区域未开发外,其他区域均已开发,片区总体开发率约为96.8%;芦洪片区已开发面积 1.03 平方公里,即除矿产品加工区靠近芦洪市镇的南部区域未开发外,其他区域均已开发,片区总体开发率为82.4%。综合以上,即东安经开区总体开发率达92.9%

5、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情况

东安经开区现规划面积 4.66 平方公里,片区总体开发率为82.4%。园区内现有排水排污设施,基本可以保障雨季和企业生产生活用水正常排放。目前,园区规划的主干道除学院路未建设外,其他均已建成投运。区域内路网体系基本完善,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较完备,目前已在白牙市片区中北部建设有135工程创业产业园、东部区域建设有电子信息园,可提供出租的标准厂房面积约为14m2

1)给水

根据控规,白牙片区、芦洪片区均由市政给水,园区不自行建设水厂。

白牙片区:县城目前有两个给水厂,分别为城东水厂和城西水厂,规模分别为 0.5 m3/d 1.5 m3/d,两座水厂均位于工业园范围外。

白牙片区给水管网已经沿着金源路、工业大道、鹿鸣路等主要道路铺设好,管径为 300mm

芦洪片区:芦洪市镇区目前有一个给水厂,位于北部工业组团的北侧,规模为 2.5 m3/d,为芦洪市镇区和工业园供水。另外,红狮水泥已建成水质净化设施自行供水。

2)排水

本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雨水

白牙片区目前已随道路建设有雨污水管道,雨水均通过随道路建设的雨水沟收集,然后再通过设置在青土坪路崇德学校和广源路的两个雨水排放口排至官田河再汇入至紫水河内;片区内生产生活污水均经污水管网收集之后,在官田路与湘桂铁路交汇处设置有1个提升泵站提升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至宥江河,然后再汇入紫水。

芦洪片区三个功能组团均设置有雨水排放口,其中北部矿产品加工区在芦洪江河和九龙河各设置有1个雨水排放口,西部建材工业组团(红狮水泥)在芦洪江河上设置有1个雨水排放口,南部永州电厂工业组团在芦洪江河上设置有1个雨水排放口。芦洪片区内暂未建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目前的园区内企业均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送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园区雨污水排放口设置情况详见下表。

1.2-1 园区污雨水设置一览表

类型

编号

名称

位置

对应范围

主要关联企业

备注

污水排放口

DW001

白牙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宥江河(松江河)新冷东公路桥旁

E111.36205°N26.40574°

白牙片区全园

白牙片区内全部企业

工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DW002

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芦洪市河左岸

E111.50831°N26.564343°

芦洪片区全园

芦洪片区内全部企业

依托的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厂

雨水排放口

YS001

崇德学校旁雨水排放口

官田河

E111.32516°N26.40393°

白牙片区青土坪路北侧区域

汤氏竹业、甜蔓生物、金晖竹制品、伟丰服饰、粮盛食品、瑞麒电业、华维节水(A区)、虹普针织、嘉豪鞋业、心怡床垫厂、泰源乐器、美弘金属加工厂、双盈鞋业、联华纺织、宇联科技、湘昊婷电子、伟创包装、伟利鑫汽配、雄稚食品、新一岱鞋业、辅因生物、中铁物流

排放口下游约2100m汇入紫水河

YS002

官田路与湘桂铁路交汇处

官田河

E111.33026°N26.39773°

白牙片区青土坪路南侧区域

毅荃服饰、舜皇峰竹木、梧琨气体、歌诺雅、菲斯特、华维节水(B区)、峰耀服饰、太田服饰、营纯制衣、永晟乐器、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凯信鞋业、

排放口下游约1200m汇入紫水河

YS003

洛湛铁路上游100m

九龙岩河

E111.49875°N26.60960°

芦洪片区矿产品加工区

瑞祥锌材料、湘江科技股份、兴发保温材料、洪辉鞋业、中科农业

排放口下游约1500m汇入芦洪市河

YS004

芦洪市河芦江村

芦洪市河

E111.49249°N26.59965°

芦洪片区建材加工区

红狮水泥、红狮环保

/

YS005

芦洪市河张家院子

芦洪市河

E111.50728°N26.56602°

芦洪片区能源利用区

永州电厂

/

污水

白牙片区:白牙片区规划污水量为 1.32 m3/d。白牙片区规划在广源路以南、铁路以北、东环路以西新建工业污水厂,规划总规模为 1.5 m3/d,一期为0.5 m3/d。污水处理厂近期采用常规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远期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的 A 标准,部分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工业用水及城市杂用水,未回用的污水厂尾水经管道输送排放至宥江河。

经调查,白牙片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0.5 m3/d)已建成,采用改良型AAO+絮凝沉淀+过滤+紫外光消毒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该污水处理厂在场内配套建设有11000m3的应急事故池,可容纳约满负荷情况下4.8h事故废水。因东安经济开发区白牙市片区原污水管网全部接通并将废水排入东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在官田路污水主干管设置提升泵站,将废水提升至东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在提升泵站前设置粗格栅,并按要求设置溢流设施;厂内设置细格栅+沉沙池等设施处理废水,尾水直接达标排放至宥江河。该一期工程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芦洪片区:芦洪片区规划污水量为 0.37 m3/d,芦洪片区污水处理厂布置在规划区外芦洪市河下游,规划总规模为 4500m3/d,一期规模为 800 m3/d。污水处理厂采用常规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的 A 标准,出水通过管道排入芦洪市河。

经调查,芦洪片区因区域内暂未有生产废水排放的企业入驻,故芦洪片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暂未建设,目前园区生活废水全依托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该污水处理厂位于东安县芦洪市镇南郊赵家井村,芦洪江河芦洪江路交汇处的东南角,建设规模为5000m3/d,采用分流制,配套新建污水主管网长度14.4Km,占地面积17375.2m2,该项目已于2019年编制环评报告表并取得批复(东环评[2019]24号),该项目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改良型A2/O+高效沉淀池+过滤+UV消毒工艺,处理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口位置位于芦洪市镇,排口坐标为东经111.508031°,北纬26.564343°,排污口位置位于芦洪江左岸,通过重力自流排入芦洪江。经实地调查,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运。

3)交通规划及建设现状

对外交通

白牙片区:规划区西部、南部与东安老城区相接。承担规划区对外交通的主要道路有官田北路、青土坪路、北环线、工业大道。

官田北路北连新冷高速互通、南接东安高铁站,是规划区与区域交通衔接的主要通道。

青土坪路主要联系规划区与东部工业组团,往东延伸至冷水滩,是规划区往东的重要对外通道。

北环线位于规划区北侧边缘,为联系老城区与东部工业组团的东西向主要道路。

工业大道主要联系规划区与老城区,是南北向重要的道路通廊。

芦洪片区:承担规划区对外交通的主要道路有洛湛铁路及神华支线、省道 217、东芦公路。

洛湛铁路位于北部工业组团的南侧,并设有芦洪市站,同时引出神华支线直通神华火电厂,是规划区与区域交通衔接的主要通道。

省道 217 位于规划区东侧,串联北部生态工业组团和神华产业园,并能北接邵阳市、往东延伸至冷水滩,且能快速通往国家级高速公路网二广高速,是规划区往东的重要对外通道。

东芦公路自北向南连接芦洪市镇和东安县城,并串联本规划区工业园三个组团,也是芦洪市工业园联系东安县经开区白牙市镇工业园的最便捷通道。

对内交通

规划形成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级道路体系。

道路网络布局:

白牙片区规划构建两横三纵的主干路骨架。

两横:指北环线、青土坪路。

三纵:指官田北路、工业大道、东环线。

芦洪片区主干路网主要是顺沿芦洪市镇总体规划的五横五纵的路网结构,涉及规划区内的主干道有省道 217(镇区段)、芦花路、工业路、芦洪路。

规划加强次干路和支路的建设,增强局部路网循环,提高道路网的整体运行效率。

道路建设情况

白牙片区内现状主要道路为:官田北路、北环线、金源路、鹿鸣路、青土坪路、广源路、工业大道,其余的为内部道路,内部道路一般宽度在 3~4 米左右。对外交通的主要道路有官田北路、北环线、工业大道;对内交通城市主干道有官田北路、北环线、青土坪路、工业大道,城市次干道和支路有鹿鸣路、广源路、金源路、如意路。

芦洪片区状主要道路为:芦花公路、工业大道、天子岭路、省道 217、赵家路,和其他村道,村道一般宽度在 3~4 米左右。对外交通的主要道路有芦花公路、省道 217,对内交通的主要道路有芦花公路、工业大道、天子岭路、省道 217

6、能源工程现状

白牙片区规划范围内现有一座 110kv 变电站,位于鹿鸣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占地面积为 1.51 公顷;天然气储气站一座,位于鹿鸣村养鸡场对面,占地约为 0.2 公顷。经现场调查,变电站及天然气储气站均暂未建设。

芦洪片区规划范围内无现状市政设施,但在规划范围周边,有一座 110kv 变电站,位于工业大道尽端,占地面积为 0.80 公顷;液化气站一座,位于天子岭路与省道 217 交叉口北侧,占地约为 0.65 公顷。该变电站及液化气站均属于园区周边,不属于园区范围内。

1.3 产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截止到2022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61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57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16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12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40个(包括环评登记12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4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21(其中豁免环评企业数量15个,正在办理6)。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22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6个,未完成验收的有2(正在办理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2),暂无需进行验收企业(在建)数量6个,无需验收的企业31个。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21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2(无需办理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38个,正在办理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2个,均为无重大环境风险单位)。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30个(其中重点管理5个,简化管理3个,登记管理22个),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31(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15个,在建企业未办理11个,正在申请办理5)

1.3-1 园区企业环保执行情况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是否有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文号

是否验收

是否编制应急预案

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

白牙片区

1

东安新五丰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205

在建

在建

在建

2

永州市合创服饰有限公司

豁免

/

/

/

3

东安宇联科技有限公司

豁免

/

4

永州市湘昊婷电子有限公司

豁免

/

5

东安联华纺织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登记管理)

6

东安美弘金属加工厂

豁免

/

/

/

/

7

东安心怡床垫厂

豁免

/

/

/

/

8

东安粮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东环评[2019]05

是(简化管理)

9

中铁物流集团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豁免

/

/

/

/

10

湖南省东安县雄雉食品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

/

/

11

东安美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豁免

/

/

/

/

12

东安鸿普针织有限公司

豁免

/

/

/

/

13

湖南鸿富邦科技有限公司

豁免

/

/

/

/

14

永州市广鑫科技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14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15

湖南乐贝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豁免

/

/

/

/

16

湖南星隆全棉水刺无纺布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诺[2020]09

/

/

(登记管理)

17

东安县众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登记表

正在办理

/

/

18

东安县赟晟美耐皿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0]08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19

东安嘉豪鞋业有限公司

豁免

/

/

/

/

20

东安双盈鞋业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0]02

是(登记管理)

21

永州市伟创包装有限公司

豁免

/

/

/

/

22

东安县新一岱鞋业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0]07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23

东安德园牛奶厂

豁免

/

/

/

/

24

永州瑞麟电业有限公司

2018年登记表

/

/

(登记管理)

25

湖南省驰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豁免

/

/

/

/

26

湖南省泰源乐器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0]11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登记管理)

27

永州市伟利鑫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豁免

/

/

/

/

28

湖南东奕电子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

/

/

/

29

湖南云鹏银科技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

/

/

/

30

湖南创盈利科技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

/

/

/

31

湖南先盛科技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

/

/

/

32

湖南甜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永环管[2009]02
永环承诺〔20204

是(简化管理)

33

华维节水科技装备(湖南)有限公司

东环评[2018]21

是(登记管理)

34

永州伟丰服饰有限公司

永环评[2016]24

是(登记管理)

35

创基(湖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

/

/

36

东安舜皇峰竹木有限公司
湖南竞兴竹业有限公司

东环评[2015]14

是(登记管理)

37

东安辅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

/

/

/

38

中民筑友房屋科技(东安)有限公司

东环评[2019]15

是(登记管理)

39

永州市东安汤氏竹业有限公司

2006年登记表

(登记管理)

40

东安县金晖竹制品厂

东环评[2018]2

(登记管理)

41

东安毅荃服饰有限公司

2007年登记表

(登记管理)

42

东安县梧琨气体有限公司

2014年登记表

43

湖南省永州市永晟乐器制造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诺[2020]10

是(登记管理)

44

湖南歌诺雅乐器制造有限公司

东环评[2018]23

(登记管理)

45

永州市营纯制衣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

/

是(登记管理)

46

东安县太田服饰制衣厂

永环东承[2020]05

是(登记管理)

47

东安峰耀服饰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

/

(登记管理)

48

湖南恩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

/

/

/

49

永州菲斯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登记表

/

/

(登记管理)

50

东安县东辉鞋材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

/

(登记管理)

51

东安县凯信鞋业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206

是(登记管理)

52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永环评[2019]15

是(重点管理)

芦洪片区

53

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

永环评[2021]7

是(重点管理)

54

湖南东安湘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环评[2014]101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是(登记管理)

55

湖南兴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1]3

(简化管理)

56

东安县芦洪市洪辉鞋材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诺[2020]12

是(登记管理)

57

永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湘环评[2008]9

(重点管理)

58

永州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环评[2018]114

是(重点管理)

59

神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审[2014]47

(重点管理)

60

东安县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201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61

永州盛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204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232.150t/a,氨氮23.260t/a,二氧化硫1101.030t/a,氮氧化物1101.030t/a,挥发性有机物39.700t/a,颗粒物1103.300t/a

2、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指标落实情况

2.1 环境准入

2.1.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019312日,产业园区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同意,批复文号为湘环评函[2019]7号,具体批复内容概要及落实情况见表2.1-1,因规划环评批复至今未满5年,故园区尚未开展跟踪评价工作。

2.1-1  具体环评批复内容概要及落实结果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实施情况

落实情况

1

规划布局

严格按照经核准的规划范围开展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园区规划功能布局,处理好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园区与周边农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减少相互干扰。白牙片区位于县城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应按规划环评建议要求限制该片区引进气型污染重的企业,并对片区内现有产业进行转型升级,对现有普华水泥、远达焊材、东港锑品等高污染企业制定适时搬迁改造或淘汰退出计划措施。

已按照要求规划布点,普华水泥、远达焊材、东港锑品均已搬迁

已落实

2

产业定位

严格执行规划环评提出的产业准入条件,在规划区规划期内涉及产业结构调整事项时须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环境制约因素和准入限制及禁止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三线一单划定工作,进一步优化制定东安经开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园区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高能耗、高物耗、污染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并按照国家关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要求,对园区逐步实施低消耗、可循环、少排放、零污染改造。园区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划环评和后续三线一单提出的准入条件要求做好入园项目的招商把关,对入园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环保三同时监管要求。

对照要求引进相关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供应管网建设已论证,管网铺设正在建设中,企业有工艺废气产污节点,均已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

已落实

3

废水治理

完善园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白牙片区和芦洪片区分别新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厂网建设与园区开发建设同步;白牙片区在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排水管网建成前应暂停新建工业项目,片区内现有企业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三级标准或相应行业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配套厂网建成后排入配套污水处理厂处理;芦洪片区在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建成前,应限制引进和建设涉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

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企业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

白牙片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芦洪片区污水已依托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已落实

4

废气控制

加强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控,通过产业控制、清洁能源推广等措施减少气型污染物源头排放量,其中:白牙片区禁止引进气型污染大的企业及涉重企业,矿产品加工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产业仅在芦洪片区规划的三类用地上建设,电子信息产业不得引入含电镀企业有工艺废气产污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工序,园区避免引入大规模喷涂工艺;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完善区域内天然气供应管网建设,各片区新引进企业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对现有企业进行能源结构清洁化改造。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污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合理优化布局,并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避免不利影响。

按照要求合理布局,企业有工艺废气产污节点,均已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

已落实

5

固废处置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企业均已按照要求分类收集处理,产生危废的企业按照要求送资质单位处理

已落实

6

事故防范

园区管理机构应建立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信息库和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有专人专职,建立了风险预案

已落实

7

拆迁安置

按园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具体项目建设应先期按环评要求完成环保拆迁后方可正式投产。

均已完成安置

已落实

8

建设管理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注意保护好周围农田、河流及自然景观,落实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和补偿,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均已按照要求规划

已落实

2.1.2 “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应用情况:东安经济开发区严守源头预防关口,划定园区拓展远、近期范围线,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在产业准入、规划编制及企业落地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严格园区项目环境准入,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的企业入园,优先引进技术工艺先进,低消耗、少污染、可循环、清洁生产水平高的企业,推动产业准入清单制的落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后续规划实施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东安经济开发区与《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管控要求的相符性见表2.1-2

2.1-2 东安经济开发区与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的相符性

管控纬度

管控要求

本园区

相符性

空间布局约束

经开区引入项目应符合 东安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本园区符合相关产业准入规定

符合

白牙片区禁止引进气型污染大的企业及涉重企业,矿产品加工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产业仅在芦洪片区规划的三类用地上建设,电子信息产业不得引入电镀工序,园区避免引入大规模喷涂工艺。

本园区白牙片区没有引进气型污染大的企业及涉重企业,电子信息产业均无电镀工艺;符合相关用地规划

污染物排放管控

废水:完善经开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

白牙片区:废污水经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宥江河。雨水随地形经周边小溪汇入紫水河。

芦洪片区:在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前,应限制引进和建设涉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现有企业废水依托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芦洪江。雨水随地形汇入芦洪市河。

东安紫水国家湿地公园内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禁止擅自取土、取水、排污。

园区已经实施雨污分流;白牙片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处于验收工作中;芦洪片区现有企业生活废水依托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芦洪江,生产废水均无外排

符合

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污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园区各企业但凡涉及废气产污节点均已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

符合

全面推进工业VOCs综合治理,建立VOCs排放清单信息库,完善企业一企一档制度。

园区目前正在建设一企一档制度,正在完善VOCs排放清单信息库

符合

园区内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特护期按要求实施错峰生产。神华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园区内水泥、有色金属、神华电厂等行业均达标排放

符合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园区已建立了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目前正在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体系建设。经开区应组织落实《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信息库和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在园区雨水排放口设置截留阀,有相应风险的企业应设置初期雨水池。

园区建立了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时常对园区雨水排放口进行排查

符合

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园区已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

符合

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严格落实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加大涉重企业治污与清洁生产改造力度,强化园区集中治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与偷排漏排,规范企业无组织排放与物料、固体废物堆场堆存,稳步推进重金属减排工作。禁止工矿企业排放废水直接用于农业灌溉,防止污染物随灌溉水进入耕地。

园区严格落实了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能源: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和清洁能源推广,各片区新引进企业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对现有企业进行能源结构清洁化改造。白牙片区涉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严格执行禁燃区相关要求。到2020年末,东安经济开发区能源消耗(当量值)总量约为36.75万吨标煤,单位GDP能耗约为0.475吨标煤/万元;到2025年末,东安经开区能源消费(当量值)总量约为56.88万吨标煤,能源消费(当量值)增量约为20.13万吨标煤,单位GDP能耗相比2020年降低16%

园区天然气管网目前正在建设中

符合

水资源:强化工业节水,淘汰落后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重点开展火电、建材、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开展用水效率评估,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企业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到2020年,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东安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30%39.1%

园区正在推进节水型企业的建设

符合

土地资源:各行业的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新增建设用地要优先安排高新技术产业建设等项目,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确保园区平均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

园区充分利用现有用地

符合

2.1.3 化工园区符合认定情况

    东安经济开发区不属于认定的化工园区。

2.2 环境监管

2.2.1 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东安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均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尚无企业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园区内需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35个,其中重点管理企业数量5个,简化管理3个,需取得辐射许可证企业0个,已取得辐射许可证企业0个。

2.2.2 水环境管理

1、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东安经济开发区白牙片区已配套了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东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5000t/d,目前实际处理规模600t/d,污水处理工艺为改良型AAO工艺,在污水处理站进出口均按要求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为100%

2.2-1 园区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汇总表

污水处理厂名称

设计处理规模

处理范围(片区)

纳管企业数量(个)

纳管率

进口在线监测安装及联网情况

出口在线监测安装及联网情况

出口处在线监测数据达标率(%

东安经开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5000m3/d

白牙片区

51

100%

已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已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100%

白牙片区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4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约为600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51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白牙片区涉一类污染物企业0个。

2、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情况

2022年,东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监督性执法全部达标,自动在建监测达标率为100%,不存在废水超标情况。

3、园区污水处理厂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情况

东安经济开发区芦洪片区未配套建设工业集中污水处理厂,依托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了依托可行性论证。

4、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审批情况

东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在宥江河上,该入河排污口论证已完成评审;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在芦洪市河,并于2021年取得入河排污口的批复。

2.2.3 气环境管理

1、园区内企业涉VOCs情况

园区内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见下表。

2.2-2 园区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VOCs排放及污染治理情况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VOCs原料

VOCs收集方式

VOCs收集率

VOCs治理工艺

VOCs治理率

VOCs排放达标情况

湖南泰源乐器有限公司

乐器制造

油漆

集气罩

60

喷淋塔+UV光氧

60%

达标

湖南永晟乐器制造有限公司

乐器制造

油漆

集气罩

60

喷淋塔+UV光氧

60%

达标

为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VOCs治理水平,目前园区已将这两家企业列入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任务清单,要求该两家企业在现有VOCs治理措施后增加1套活性炭吸附措施,并改善集气罩提高集气效率,以减少VOCs的排放。

园区内工业炉窑、锅炉清单


2.2-3 园区工业炉窑、锅炉废气排放及污染治理情况

企业名称

位置

炉窑、锅炉名称

台数(台)

燃料种类

废气收集方式

废气收集率

废气治理工艺

废气治理率

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

芦洪片区

8t/h导热油炉

1

成型生物质颗粒

管道

100%

布袋除尘器

除尘效率≥95%

达标

湖南兴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冲天炉(熔化能力5t/h

1

焦炭

管道

100%

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塔

脱硫效率≥90%

除尘效率≥99%

脱硝效率≥65%

达标

永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新型干法水泥窑(5500t/d

1

管道

100%

炉内固硫+SNCR脱硝+高效电除尘(配套在线监控)

脱硫效率≥98.3%

除尘效率≥99.9%

脱硝效率≥65%

达标

神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π型锅炉(蒸汽流量3035t/h

2

管道

100%

脱硫:石灰石-石膏法脱硫

除尘: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湿法脱硫装置储存+湿式电除尘

脱硝:低氮燃烧技术+尿素热解还原SCR脱硝

处理后烟气经180.2m冷却塔排放

两台锅炉各配套1

脱硫效率≥98.3%

除尘效率≥99.9895%

脱硝效率≥82.5%

金晖竹制品厂

白牙片区

1t/h蒸汽锅炉

1

成型生物质颗粒

管道

100%

水浴除尘

80%

达标

舜皇峰竹木有限公司

2t/h蒸汽锅炉

1

成型生物质颗粒

管道

100%

冲击式水浴除尘器

80%

达标

汤氏竹业有限公司

4t/h蒸汽锅炉

1

成型生物质颗粒

管道

100%

麻石水膜

80%

达标

伟丰服饰有限公司

2t/h蒸汽锅炉

1

成型生物质颗粒

管道

100%

麻石水膜

80%

达标

湖南甜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t/h蒸汽锅炉

1

成型生物质颗粒

管道

100%

麻石水膜除尘器

80%

达标


2.2.4 固废管理

园区配套有较完善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包括建立有危险废物处置办法、危险废物巡查办法等。

2022年度,园区内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2个,产生量7479.76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1137.47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6342.29 t/a

2022年,园区内不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不存在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行为。

园区内各危险废物产生及治理单位均按要求编制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手册。

同时,园区内存在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企业1家,即永州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托永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污泥、污染土等),处置能力为6t/a

2.2.5 土壤环境管理

园区内有1个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等要求,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开展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要求对土壤及地下水进行了监测,并编制了《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送环保部门备案。同时,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配合开展湖南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已纳入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未开展采样调查的企业地块目录中。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已安排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联合采样,且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已委托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调查报告,但目前尚未实地采样。

2.2.6 环境监测

园区委托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1、自行监测方案

2.2-4  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环境空气监测内容

序号

点位描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芦洪片区

A 1

天子岭村

PM10SO2NO2

监测3天,每天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A 2

芦洪市镇

A 3

王家亭子

A 4

牛角圩

A5

对江村

水环境监测内容

序号

点位描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白牙片区

W1

紫水河

(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500m)

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氟化物、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

监测3天,每天监测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要求

W 2

紫水河入湘江河口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要求

W3

宥江河(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下游50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要求

芦洪片区

W4

芦洪市河

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

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氟化物、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铜、汞、铅、锌、镉、砷、锑

监测3天,每天监测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要求

W 5

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50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要求

地下水环境监测内容

序号

点位描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白牙片区

D1

水井村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CODMn、硫酸盐、氯化物、氰化物、挥发性酚类、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镉、铅、铁、锰、锑、HgCr6+As、总大肠菌群

监测2天,每天监测1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

D2

杨家村

D3

宥江桥村

D4

神仙桥村

D5

晓江口村

芦洪片区

D6

天子岭村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CODMn、硫酸盐、氯化物、氰化物、挥发性酚类、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镉、铅、铁、锰、锑、HgCr6+As、总大肠菌群

监测2天,每天监测1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

D7

新民村水井

D8

白茅冲水井

D9

灌坝村水井

D10

腰塘水井

噪声监测内容

序号

点位描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白牙片区

N1

园区北面冷东公路

dB(A)

连续监测1天,昼、夜各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N2

园区东面东芦公路

N3

园区南面舜皇大道

N4

园区西面文星村

芦洪片区

N5

芦洪片区北部园区东面李家村

dB(A)

连续监测1天,昼、夜各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N6

芦洪片区北部园区南面应阳大道

N7

芦洪片区北部园区北面白茅冲

N8

芦洪片区北部园区西面

N9~

12

红狮水泥厂厂界

N13~16

神华火力发电厂厂界

土壤环境监测内容

序号

点位描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S1

宥江桥村

pH、铜、锌、镉、铅、铬、汞、砷、镍

监测1天,每天监测1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表1标准限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S2

天子岭村

2、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期间,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3月、12月各开展了一次监测工作。分布对园区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及声环境进行了监测。

3、园区环境质量监测达标情况

1)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2.2-5  大气环境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单位:μg/m3

标准限值

是否超标

G1 天子岭村

G2 芦洪市镇

G3王家亭子

G4牛角圩

G5对江村

2022.3.1~2

PM10

17~35

15~37

22~39

23~42

25~44

150

二氧化硫

8~10

8~11

12~14

14~18

11~14

150

二氧化氮

31~32

27~19

29~36

31~36

29~35

80

根据自行监测结果可知,芦洪片区环境PM10SO2NO2均能满足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即东安经开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2.2-6   园区涉及地表水2022年监测数据   单位:mg/LpH值无量纲)

检测断面

项目

pH

COD

氨氮

总氮

BOD5

总磷

氟化物

硫化物

挥发酚

W1 紫水河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500m

浓度范围

7.05~7.20

6~14

0.149~0.183

0.56~0.60

1.3~2.4

0.04~0.06

0.187~0.199

0.005L

0.0006~0.0010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0

0

0

0

0

0

0

0

0

W2紫水河入湘江河口

浓度范围

7.22~7.36

9~16

0.105~0.133

0.48~0.76

2.0~3.4

0.07~0.09

0.206~0.209

0.005L

0.0012~0.0022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0

0

0

0

0

0

0

0

0

W3宥江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

浓度范围

7.37~7.44

10~17

0.127~0.155

0.58~0.74

2.1~3.5

0.07~0.10

0.130~0.139

0.005L

0.0008~0.0027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0

0

0

0

0

0

0

0

0

W4芦洪江原拟园区污水处理厂设排污口上游500m

浓度范围

7.26~7.34

9~18

0.094~0.116

0.58~0.69

1.9~3.6

0.04~0.06

0.134~0.146

0.005L

0.0005~0.0013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0

0

0

0

0

0

0

0

0

W5芦洪江原拟园区污水处理厂设排污口下游1500m

浓度范围

7.37~7.46

8~16

0.149~0.166

0.47~0.60

1.6~3.8

0.07~0.10

0.142~0.151

0.005L

0.0005~0.0020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0

0

0

0

0

0

0

0

0

III类标准

6~9

20

1.0

1.0

4

0.2

1.0

0.2

0.005

检测断面

项目

石油类

粪大肠菌群

W1 紫水河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500m

浓度范围

0.03

400~700

/

/

/

/

/

/

超标率(%

0

0

/

/

/

/

/

/

最大超标倍数

0

0

/

/

/

/

/

/

W2紫水河入湘江河口

浓度范围

0.03

700~1200

/

/

/

/

/

/

超标率(%

0

0

/

/

/

/

/

/

最大超标倍数

0

0

/

/

/

/

/

/

W3宥江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

浓度范围

0.02

2200~2600

/

/

/

/

/

/

超标率(%

0

0

/

/

/

/

/

/

最大超标倍数

0

0

/

/

/

/

/

/

W4芦洪江原拟园区污水处理厂设排污口上游500m

浓度范围

0.03

800~1100

0.41~0.42

0.0067L~0.0114

0.01

0.00175~0.00188

0.0014~0.0020

0.00004L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0

0

0

0

0

0

0

0

W5芦洪江原拟园区污水处理厂设排污口下游1500m

浓度范围

0.03

800~1400

0.27~0.28

0.0031~0.0406

0.02~0.03

0.00172~0.00221

0.0013~0.0018

0.00004L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0

0

0

0

0

0

0

0

III类标准

0.05

10000

1.0

1.0

0.05

0.005

0.05

0.0001

由上表可知,五个断面各项监测因子年均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3)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2022自行监测土壤检测点位包括白牙片区旁边的宥江桥村(T1)农用地、芦洪片区旁边的T2天子岭村农用地,所有用地点位土壤用地类型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具体监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2.2-7 土壤监测结果统计   单位:mg/kgpH无量纲)

检测项目

T1宥江桥村

T2天子岭村

筛选值

PH

8.42

7.92

/

0.09L

0.09L

0.6

41

42

170

0.619

0.686

3.4

7.2

18.7

25

1

4

190

13.6

31.7

100

9

42

300

2L

10

250

由上表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可知,2个点位的各因子监测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的表1筛选值的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

   4)地下水质量现状

20223月委托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园区共布设10处监测点位(其中白牙片区及周边5处,芦洪片区5处),监测结果见下表。


2.2-8 地下水监测点位概况

编号

名称

与园区相对位置

监测点位功能

片区

监测因子

数据来源

监测时间

备注

S1

水井村水井

西北面

背景点

白牙片区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氰化物、挥发性酚类、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镉、铅、铁、锰、锑、HgCr6+As、总大肠菌群

2022年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中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自行监测

2021.3.1~2

连续检测2天,每天1

S2

杨家村水井

西南面

背景点

S3

宥江桥村水井

东北面

背景点

S4

神仙桥村水井

东南面

污染控制点

S5

晓江口村水井

东南面

扩散点

S6

天子岭村水井

东面

污染控制点

芦洪片区

S7

新民村水井

北面

扩散点

S8

白毛冲水井

南面

背景点

S9

灌坝村水井

北面

背景点

S10

腰塘水井

南面

扩散点

4.2-7  地下水质现状监测结果统计   单位:mg/LpH除外)

监测因子

监测结果(白牙片区)

是否超标

标准值

S1水井村

S2杨家村

S3宥江桥村

S4神仙桥村

S5晓江口村

PH

8.17~8.22

8.20~8.27

8.07~8.21

8.35~8.40

8.21~8.25

6.8~8.5

总硬度

63~75

111~100

193~202

126~137

201~211

450

溶解性总固体

114~135

180~201

348~364

227~247

362~380

1000

耗氧量

0.96~1.04

0.80~0.88

0.72~0.76

1.00~1.04

1.16~1.24

3.0

硫酸盐

7.19~7.35

5.98~6.83

27.1~27.7

47.2~50.3

6.86~6.87

250

氯化物

3.28~3.34

7.74~8.96

6.29~6.44

3.71~3.90

8.73~8.81

250

氰化物

0.002L

0.002L

0.002L

0.002L

0.002L

0.05

挥发性酚类

0.002L

0.002L

0.002L

0.002L

0.002L

0.002

氨氮

0.027~0.033

0.025L

0.033~0.055

0.025L~0.072

0.025L~0.038

0.50

硝酸盐

1.33

2.79~2.97

1.88

1.53~1.55

3.02~3.08

20.0

亚硝酸盐

0.016L

0.016L

0.016L

0.016L

0.016L

1.00

总大肠菌群(MPN/100mL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3.0

0.00008~0.00018

0.00022~0.00023

0.00023~0.00025

0.00021~0.00023

0.00016~0.00024

0.001

六价铬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5

0.00086

0.00087~0.00100

0.00098~0.00101

0.00107~0.00113

0.00071~0.00073

0.005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10.0518

0.0450~0.0518

0.205~0.213

0.0663~0.0715

0.0569~0.0581

0.0250~0.0274

0.3

0.00114~0.00128

0.00160~0.00181

0.00144~0.00146

0.00403~0.00426

0.00059~0.00066

0.10

0.0069~0.0095

0.0071~0.0092

0.0068~0.0090

0.0083~0.0086

0.0082~0.0095

0.01

监测因子

监测结果(芦洪片区)

是否超标

标准值

S6天子岭村

S7新民村

S8白茅冲

S9灌坝村

S10腰塘水井

PH

8.47~8.50

8.37~8.42

8.16~8.25

8.17~8.21

8.07~8.10

6.8~8.5

总硬度

91~182

135~144

229~240

147~159

60~71

450

溶解性总固体

164~328

243~259

413~432

265~286

108~128

1000

耗氧量

1.08~1.12

0.68~0.84

0.92~0.96

1.08~1.12

1.32~1.40

3.0

硫酸盐

45.0~45.6

32.7~33.1

18.7~19.0

43.4~43.9

18.9~19.4

250

氯化物

12.4~13.0

14.1~15.0

9.64~9.74

21.4~22.1

9.90~9.91

250

氰化物

0.002L

0.002L

0.002L

0.002L

0.002L

0.05

挥发性酚类

0.002L

0.002L

0.002L

0.002L

0.002L

0.002

氨氮

0.038~0.044

0.025L~0.027

0.025L~0.044

0.025L~0.033

0.025L

0.50

硝酸盐

11.1~11.8

16.6~16.9

3.15~3.36

2.82~2.87

3.47~3.48

20.0

亚硝酸盐

0.016L

0.016L

0.016L

0.016L

0.016L

1.00

总大肠菌群(MPN/100mL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3.0

0.00007~0.00016

0.00009~0.00018

0.00022~0.00023

0.00023

0.00023~0.00024

0.001

六价铬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5

0.00077

0.00096~0.00102

0.00087~0.00102

0.00103~0.00113

0.00073~0.00076

0.005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10.0518

0.0508~0.0518

0.212~0.216

0.0654~0.0706

0.0596~0.0600

0.0257~0.0281

0.3

0.00126~0.00136

0.00172~0.00177

0.00147~0.00162

0.00389~0.00401

0.00061~0.00068

0.10

0.0067~0.0079

0.0004~0.0066

0.00003L~0.0063

0.0004~0.0069

0.00003L~0.0062

0.01

由表2.2-8可知,各处地下水监测各监测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要求,即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2.2.7 监管能力

202112东安经济开发区与湖南博然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东安经济开发区第三方环保管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合同。

同时委托第三方单位完成了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的搭建工作,监管平台设置在管委会办公楼一楼,面积约54m2,屏4.8*2m,截止至2022年底,监管平台共有6个类别项目,包括一园一档、一企一档、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园区企业用电监测数据、园区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并创新开发了手机APP程序,实现了移动端监管。目前园区基本信息、园区企业基本信息、园区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信息、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园区企业用电监测数据、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等已接入省厅相关平台系统。

2.2.8 环境信息管理

园区已建立 一园一档一企一档等环境信息管理档案建设工作,并定期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2.3 风险防控

2.3.1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94月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完成《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预案已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备案(备案号432211-2019-011-G)。

2022年委托湖南博然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工作,目前已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431122-2022-002-M)、永州市生态环境局(431124-2022-005-G)、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备案(备案号431122-2023-011-G)。

2022721日,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邀请东安县应急管理局并联合园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在永州伟丰服饰有限公司开展了一场突发火灾应急事故演练。通过理论培训加实操演练的方式,检验了园区内企业突发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有效提高了园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演练达到预期效果,圆满完成。

东安经开区内企业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对各环境风险单元设置了相应的应急设施,配备了灭火器材、消防沙、铁锹等必要的应急物资;经开区内企业现有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见下表2.3-1,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目前暂未配套建设应急物资间,目前已计划设置应急物资及,计划应急物资间内物资清单详见表2.3-2

2.3-1 经开区内现有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应急物资名称及数量

1

湖南甜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消防栓3个、灭火器40个、口罩若干、手套55双、医疗急救箱1个,厂区配套建设有300m3/d的污水处理站1

2

永州伟丰服饰有限公司

消防栓20个、灭火器30个、口罩若干、手套30 双、耳塞 80 个,医疗急救箱 2

3

东安嘉豪鞋业有限公司

消防栓3个、灭火器30个、口罩若干、手套30 双、医疗急救箱1

4

东安心怡床垫厂

消防栓3个、灭火器30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1

5

东安县双盈鞋业有限公司

消防栓3个、灭火器30个、口罩若干、手套30 双、医疗急救箱1

6

东安峰耀服饰有限公司

消防栓3个、灭火器30个、口罩若干、手套30 双、医疗急救箱1

7

东安毅荃服饰有限公司

灭火器 20 个、口罩若干、手套 40 双、医疗急救箱1

8

东安太田服饰有限公司

消防栓3个、灭火器30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1

9

东安县新一岱鞋业有限公司

消防栓3个、灭火器30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1

10

永州营纯制衣有限公司

消防栓3个、灭火器30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1

11

东安联华纺织有限公司

消防栓3个、灭火器30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1

12

永州菲斯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消防栓 5 个、灭火器 40 个、口罩若干

13

湖南鸿富邦科技有限公司

消防栓3个、灭火器30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1

14

东安宇联科技有限公司

消防栓3个、灭火器30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1

15

永州市湘昊婷电子有限公司

消防栓3个、灭火器30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1

16

永州瑞麟电业有限公司

消防栓 4 个、灭火器 50 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1

17

湖南永晟乐器有限公司

消防栓4个、灭火器30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1

18

湖南歌诺雅乐器制造有限公司

消防栓 6 个、灭火器 30 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 1

19

湖南省泰源乐器有限公司

消防栓 6 个、灭火器 30 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 1

20

东安县金晖竹制品厂

消防栓 6 个、灭火器 10 个、口罩若干、手套 40 双、耳塞80

21

永州市东安汤氏竹业有限公司

消防栓 12 个、灭火器 45 个、口罩若干、手套 400 双、医疗急救箱 1

22

东安县舜皇峰竹木有限公司(湖南竞兴竹业有限公司)

灭火器 20 个、口罩若干、手套 200 双、医疗急救箱 1

23

永州市伟创包装有限公司

消防栓 4 个、灭火器50 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 1

24

永州市伟利鑫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消防栓2 个、灭火器 10 个、口罩若干、耳塞 30 个、医疗急救箱 1

25

湖南省东安县雄雉食品有限公司

消防栓 1 个、灭火器 10 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 1

26

东安粮盛食品有限公司

灭火器 5 个、口罩若干

27

华维节水科技装备(湖南)有限公司

消防栓 6 个、灭火器 40 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 2

28

东安美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消防栓 2 个、灭火器 20 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 1

29

东安美弘金属加工厂

消防栓 2 个、灭火器 20 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 1

30

中铁物流集团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消防栓3个,灭火器20个,口罩若干

31

东安经开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灭火器10个、对讲机2部、沙袋30袋、潜水泵3台、防护服10套、应急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1000m3

32

东安县梧琨气体有限公司

消防栓 4 个、灭火器 10 个、手套 20 双、医疗急救箱 1

33

东安县凯信鞋材有限公司

消防栓 2 个、灭火器 10 个、口罩 若干、医疗急救箱 1

34

东安辅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消防栓 2 个、灭火器 10 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 1

35

湖南鸿普针织有限公司

消防栓 2 个、灭火器 10 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 1

36

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

对讲机2部、消防栓6个、灭火器20个、防毒面具5套、急救包1个、防护服20套、雨鞋20双、编织袋若干、砂石若干、应急池 2处、初期雨水收集池 1

37

湖南东安湘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消防水池 340m3,消防栓 10个、灭火器 16 个、口罩 10 个、手套 10 双、医疗急救箱 1

38

永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永州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灭火器 180 个,消防水池 2个,医药箱 10 个,个人防护设备器材若干;设置了氨检测设备,氨水储罐设有围堰,围堰长宽高 5*3*0.3,并设有 1 30m3事故应急池、安全头盔若干

39

湖南兴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对讲机2部、消防栓6个、灭火器25个、防毒面具2套、急救包1个、防护服10套、雨鞋10

40

东安县芦洪市洪辉鞋材有限公司

消防栓 2 个、灭火器 10 个、口罩若干、医疗急救箱 1

41

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水管12卷、应急水泵4台、消防水管3盘、卡式接口5箱、氢气报警仪1处、手推车18辆、三柄铁桶10个、防爆照明LED30个、医疗急救箱 10个、柴油围堰1处、吸油棉14袋、应急池 5

2.3-2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拟采购应急救援物资(设备)一览表

序号

应急物资、设备名称

数量和用途

储存地点

1

应急交通车辆

可明确由公务用车兼任应急车辆,或临时调用工作人员个人车辆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停车坪(白牙片区)、芦洪片区办公楼前停车坪

2

配套建设应急物资间

/

在白牙片区管委会办公楼、芦洪片区办公楼各配套建设1

其中

消防车1台、备用灭火器20套、多参数气体检测仪1台、便携式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1台、高性能防爆手电筒10套、防毒面具10套、对讲机6套、消防逃生面罩、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总存量不低于12套,并随着经开区发展实时更新和增加(满足突发环境事件时现场指挥人员的防护需要)、风速风向仪器1台、应急泵2台、配套水管200m、吸油毡2袋(10kg/袋,吸油量为自重10~20倍)、堵截沙袋、栏油绳等

白牙片区应急物资间

/

消防车1台、备用灭火器10套、多参数气体检测仪1台、便携式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1台、高性能防爆手电筒10套、防毒面具、对讲机、消防逃生面罩、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总存量不低于8套,并随着经开区发展实时更新和增加(满足突发环境事件时现场指挥人员的防护需要)、风速风向仪器1台、应急泵2台、配套水管200m、吸油毡10袋(10kg/袋,吸油量为自重10~20倍)、堵截沙袋、栏油绳等

芦洪片区应急物资间

2.3.2 环境风险

2022年度期间,园区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不存在被中央或省级环保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也未出现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或被省级主管部门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

产业园区不存在发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层面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园区不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

2.4 绿色发展

产业园区未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推荐推广。

产业园区未获得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绿色园区”“节能环保示范园区”“省级绿色园区”“省级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称号。

园区未建成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设施,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等绿岛项目。在芦洪片区,成立了永州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依托永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为6t/a,该项目于2018年取得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永环评[2018]114号),并于2021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在2022129日完成了自主验收工作。

2.5 公众参与

2.5.1 环保信息公开

东安经开区2022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环境监测信息于202331日在东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2.5.2 舆情与投诉

2022年度,东安经济开发区未收到与环境相关问题投诉,也未因环境相关问题引发相关舆情。

2.6 其他

根据《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涉及重金属企业、从事危废经营等8种情形的高环境风险企业纳入投保范围。东安经开区内目前尚未有企业纳入投保范围。下一步待有企业纳入该投保范围时,园区将督促企业按规定投保。

2022年以来,东安经开区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出台土政策,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也不存在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动的情形。

3、 园区信用评价

对照《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内容,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进行园区环保信用自评,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属于环保合格园区等级。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与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的自评情况见表4

4 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自评分一览表

序号

一级评价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分)

1.

环境准入管理

规划环评

产业园区有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或环境跟踪评价

0

2.

产业园区未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0

3.

化工园区认定后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达标导致复核不合格或被摘牌

0

4.

环境监管

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产业园区内存在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0

5.

水环境管理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进行废水收集处理或未达标排放的

0

6.

气环境管理

产业园区未建立工业炉窑、锅炉清单和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管理台账,园区内存在工业炉窑、锅炉或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设、运行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0

7.

固废管理

产业园区内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或连续2年规范化管理评估不达标企事业单位

0

8.

土壤环境管理

产业园区内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

0

9.

环境监测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0

10.

监管能力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0

11.

产业园区内存在被评为环保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0

12.

环境信息管理

产业园区未建立健全一园一档一企一档等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0

13.

风险防控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0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

应急物资未配备到位

-0.5

14.

环境风险

产业园区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0

15.

产业园区存在或被中央或省级环保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或出现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或被省级主管部门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

0

16.

产业园区因发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层面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它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0

17.

绿色发展

污染物减排

产业园区主要污染物削减率排名前10%

0

18.

创新与示范

产业园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推荐推广

0

19.

公众参与

环保信息公开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环境信息

红狮环保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项目,+1

20.

舆情与投诉

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引发集中或长时间信访、投诉、上访,引发负面舆情

0

21.

其他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其他年度任务

0

22.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它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

0

23.

产业园区连续两年被评为环保诚信园区

0

总分: 9.5      等级:环保合格园区


附件1:园区环保信用承诺书


附件2:东安经济开发区批复



附件3:调区扩区环评批复


附件4:园区企业及环保手续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是否有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文号

是否验收

是否编制应急预案

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

白牙片区

1

东安新五丰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205

在建

在建

在建

2

永州市合创服饰有限公司

豁免

/

/

/

3

东安宇联科技有限公司

豁免

/

4

永州市湘昊婷电子有限公司

豁免

/

5

东安联华纺织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登记管理)

6

东安美弘金属加工厂

豁免

/

/

/

/

7

东安心怡床垫厂

豁免

/

/

/

/

8

东安粮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东环评[2019]05

是(简化管理)

9

中铁物流集团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豁免

/

/

/

/

10

湖南省东安县雄雉食品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

/

/

11

东安美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豁免

/

/

/

/

12

东安鸿普针织有限公司

豁免

/

/

/

/

13

湖南鸿富邦科技有限公司

豁免

/

/

/

/

14

永州市广鑫科技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14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15

湖南乐贝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豁免

/

/

/

/

16

湖南星隆全棉水刺无纺布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诺[2020]09

/

/

(登记管理)

17

东安县众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登记表

正在办理

/

/

18

东安县赟晟美耐皿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0]08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19

东安嘉豪鞋业有限公司

豁免

/

/

/

/

20

东安双盈鞋业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0]02

是(登记管理)

21

永州市伟创包装有限公司

豁免

/

/

/

/

22

东安县新一岱鞋业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0]07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23

东安德园牛奶厂

豁免

/

/

/

/

24

永州瑞麟电业有限公司

2018年登记表

/

/

(登记管理)

25

湖南省驰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豁免

/

/

/

/

26

湖南省泰源乐器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0]11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登记管理)

27

永州市伟利鑫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豁免

/

/

/

/

28

湖南东奕电子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

/

/

/

29

湖南云鹏银科技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

/

/

/

30

湖南创盈利科技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

/

/

/

31

湖南先盛科技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

/

/

/

32

湖南甜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永环管[2009]02
永环承诺〔20204

是(简化管理)

33

华维节水科技装备(湖南)有限公司

东环评[2018]21

是(登记管理)

34

永州伟丰服饰有限公司

永环评[2016]24

是(登记管理)

35

创基(湖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

/

/

36

东安舜皇峰竹木有限公司
湖南竞兴竹业有限公司

东环评[2015]14

是(登记管理)

37

东安辅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

/

/

/

38

中民筑友房屋科技(东安)有限公司

东环评[2019]15

是(登记管理)

39

永州市东安汤氏竹业有限公司

2006年登记表

(登记管理)

40

东安县金晖竹制品厂

东环评[2018]2

(登记管理)

41

东安毅荃服饰有限公司

2007年登记表

(登记管理)

42

东安县梧琨气体有限公司

2014年登记表

43

湖南省永州市永晟乐器制造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诺[2020]10

是(登记管理)

44

湖南歌诺雅乐器制造有限公司

东环评[2018]23

(登记管理)

45

永州市营纯制衣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

/

是(登记管理)

46

东安县太田服饰制衣厂

永环东承[2020]05

是(登记管理)

47

东安峰耀服饰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

/

(登记管理)

48

湖南恩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

/

/

/

49

永州菲斯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登记表

/

/

(登记管理)

50

东安县东辉鞋材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

/

(登记管理)

51

东安县凯信鞋业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206

是(登记管理)

52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永环评[2019]15

是(重点管理)

芦洪片区

53

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

永环评[2021]7

是(重点管理)

54

湖南东安湘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环评[2014]101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是(登记管理)

55

湖南兴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1]3

(简化管理)

56

东安县芦洪市洪辉鞋材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诺[2020]12

是(登记管理)

57

永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湘环评[2008]9

(重点管理)

58

永州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环评[2018]114

是(重点管理)

59

神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审[2014]47

(重点管理)

60

东安县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201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61

永州盛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204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附件5:园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






11、东安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验收资料

11.1采购合同


11.2环境监管平台建设情况

11.3监管数据总览模块

        显示园区总体统计信息,对园区概况进行系统分析。

11.4园区企业基本信息模块

11.5园区排污许可证信息模块


11.6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模块

11.6园区一企一档模块


12、东安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13、东安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演练图片及工作总结

13.1  东安经开区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

东安经济开发区

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

——涉铊废水收集池泄漏事故     

    为减少和预防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维护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升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反应速度和应急抢险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环境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全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一、应急演练机构及职责

为了充分整合协调参与演练的资源,确保本次演练活动有序开展,特成立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演练指挥部,指挥部人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长:廖祝春

副指挥长:郑剑、胡江峰、唐亮亮

成员:东安经济开发区相关人员,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相关人员,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职责:负责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组织进行现场勘察,现场监测,对事故做出判断,统一调度现场人力、物力和设备,对事故进行处置,并按规定统一向外发布信息。

指挥部下设4个组,分别为:

(1)专家技术组

长: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文海英

副组长: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龙生

员:环保管家刘子航、彭星、李志俊职责:负责对事发现场进行数据监测并将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初步确定事故污染物的种类和污染范围,对事故的处理处置及环境安全提出建议,发布事故处置进展报告,为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应急救援组:

长:周华西

副组长:蒋茂林(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员:蒋昆仑

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陈小平、阳辉荣、伍建斌

职责:负责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处置,设施设备抢修堵漏,事故善后现场清理等工作。

(3)警戒疏散组:

长:卿荣斌

副组长:于满生(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员:秦琰

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杨绍军、兰昌砖、周玉军

职责:对粉尘泄漏影响范围进行初步评估,设定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实施必要的隔离和疏导。

(4)后勤保障组:

长:唐雨衡

副组长:唐梓峰(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员:蒋伟男

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徐以滔、李加才、李虎国

职责:负责为所有应急参演人员提供抢险设备、物资及车辆的联系、调配和物资供应,以及污染事故损失登记工作以及演练全过程摄像工作。

二、应急演练时间: 2023728

三、应急演练地点: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

四、应急演练内容:因下暴雨,导致收集池内涉铊废水外溢泄漏事故。

五、应急演练过程模拟

1728日下午4:50。应急演练指挥长宣布演练开始。

24:50-4:55:东安经开区管委会应急部门接到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应急事故报告:因下暴雨,导致收集池内涉铊废水外溢泄漏,因池水中含铊等重金属,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污染周边环境,请求环保部门给予协助。

34:55-5:00:东安经开区管委会应急部门将此事逐级上报,最后由指挥长宣布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由副指挥长分别通知相关部门赶赴现场。

45:00-5:05:东安经开区管委会应急救援组应急人员整齐着装、到达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依次进入事故现场,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警戒疏散组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在泄漏区周围拉设警戒线,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同时进行交通管制,清理路障,维持现场秩序。

55:05-5:10:事故车间负责人向应急指挥长报告事故情况:

今天下午4:50,公司车间巡查人员发现因暴雨原因,导致收集池内涉铊废水外溢,因池水中含有铊等重金属,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污染周边环境。公司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组将沙袋在水池周围筑起围堰,控制废水外溢。同时,公司应急指挥部调集多台水泵将废水抽至除铊处理罐中。因有含铊等重金属的雨水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特请求市生态环境局、县生态环境局提供技术支持。

65:10-5:15:指挥长听取情况后立即要求各小组根据相关职责开展工作:

(1)应急救援组:开展险情控制工作,对污染区域进行现场勘查,构筑围堰、架设水泵,防治池水进一步外溢,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2)专家技术组:对事故周边进行实地勘查,重点查看并记录事故现场状况,包括事故对土地、水体环境的影响。根据监测结果、污染程度和周边环境情况提出应急处置的对策建议,指定事故处置的措施和消除污染的方案。

75:15:应急救援组处置完毕,水位恢复正常,并且围堰完全筑好,经专家技术组对总排放口的废水监测结果达标,监测结果达标,各小组向指挥长报告演习情况,由指挥长宣布:应急演练结束,解除警报。

85:15-5:20:各参演小组人员在演练指挥现场集合列队,指挥长对本次演练进行点评。

六、演练结束后总结

    演练结束后,总指挥长组织参加演练的各组成员进行总结,针对演练存在的问题分析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然后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可操作性建议。

七、演练物资的准备

防护口罩若干、耐酸碱手套若干、耐酸碱雨鞋若干、沙袋若干、对讲机6台、水泵1台、警戒区的警示绳200米。

八、演练要求

1、参加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口罩(所有人员均穿全身工作服,戴好安全帽);

2、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达演练地点,不得缺席;

3、在演练中必须听从现场指挥,按规定做好每个演练动作,不得自行其是,自作主张;

4、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要确保演练全过程的安全;

5、每个参加演练的人员要严肃认真,不得嬉笑打闹,处置各种情况要准确果断,确保演练效果;

6、公司其他各部门的休班人员,要积极组织参观学习。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指挥部

                                                                  2023726



现场照片


14、东安经开区企业环保培训、政策宣传、宣传横幅及企业 LED 屏宣传等影像资料


15、关于《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16、东安经开区企业2022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一览表

东安经开区内企业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

管理类别

2022年度执行报告是否提交

提交时间

1

东安粮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米、面制品制造

简化管理

2023.1.12

2

湖南甜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简化管理

2022.12.11

3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重点管理

2023.1.15

4

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

铅锌冶炼

重点管理

2023.1.06

5

湖南兴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简化管理

2022.12.18

6

永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水泥制造

重点管理

2023.1.15

7

永州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水泥制造

重点管理

2023.1.15

8

神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重点管理

2023.1.13

9

湖南九龙福食品有限公司

米、面制品制造

简化管理

2023.1.13


排污许可证发放企业及自行监测完成率

序号

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

排污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有效期限

是否违法排污

违法排污情况

备注

2022年完成率

1

东安粮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米、面制品制造

91431122MA4L994961001Q

2023-04-17 2028-04-16

/

100%

2

湖南甜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914311226803289304001U

2023-09-25 2028-09-24

/

100%

3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12431122006595279P001V

2021-12-14 2026-12-13

/

100%

4

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

铅锌冶炼

91431122796892998D001R

2021-08-12 2026-08-11

/

100%

5

湖南兴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91431121MA4LPT9N4D001U

2023-06-19 2028-06-18

/

100%

6

永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水泥制造

9143112266631687X7001P

2020-11-03 2025-11-02

/

100%

7

永州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水泥制造

91431122MA4PR2MD6N001P

2021-12-03 2026-12-02

/

100%

8

神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91431100064229496R001R

2021-10-28 2026-10-27

/

100%

9

湖南九龙福食品有限公司

米、面制品制造

914311006707740481001R

2020-12-07 2023-12-06

/

100%


17、园区自行监测方案及检测报告









18、东安经开区微型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合同及验收单



19、东安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备案登记



202023年园区企业环评及排污许可核查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是否有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文号

是否验收

是否编制应急预案

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

白牙片区

1

东安新五丰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205

在建

在建

在建

2

永州市合创服饰有限公司

豁免

/

/

/

3

东安宇联科技有限公司

豁免

/

4

永州市湘昊婷电子有限公司

豁免

/

5

东安联华纺织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登记管理)

6

东安美弘金属加工厂

豁免

/

/

/

/

7

东安心怡床垫厂

豁免

/

/

/

/

8

东安粮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东环评[2019]05

是(简化管理)

9

中铁物流集团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豁免

/

/

/

/

10

湖南省东安县雄雉食品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

/

/

11

东安美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豁免

/

/

/

/

12

东安鸿普针织有限公司

豁免

/

/

/

/

13

湖南鸿富邦科技有限公司

豁免

/

/

/

/

14

永州市广鑫科技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14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15

湖南乐贝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豁免

/

/

/

/

16

湖南星隆全棉水刺无纺布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诺[2020]09

/

/

(登记管理)

17

东安县众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登记表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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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东安县赟晟美耐皿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0]08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19

东安嘉豪鞋业有限公司

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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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东安双盈鞋业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0]02

是(登记管理)

21

永州市伟创包装有限公司

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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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东安县新一岱鞋业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0]07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23

东安德园牛奶厂

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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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永州瑞麟电业有限公司

2018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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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

25

湖南省驰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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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湖南省泰源乐器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0]11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登记管理)

27

永州市伟利鑫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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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湖南东奕电子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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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湖南云鹏银科技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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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湖南创盈利科技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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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湖南先盛科技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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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湖南甜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永环管[2009]02
永环承诺〔20204

是(简化管理)

33

华维节水科技装备(湖南)有限公司

东环评[2018]21

是(登记管理)

34

永州伟丰服饰有限公司

永环评[2016]24

是(登记管理)

35

创基(湖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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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东安舜皇峰竹木有限公司
湖南竞兴竹业有限公司

东环评[2015]14

是(登记管理)

37

东安辅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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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中民筑友房屋科技(东安)有限公司

东环评[2019]15

是(登记管理)

39

永州市东安汤氏竹业有限公司

2006年登记表

(登记管理)

40

东安县金晖竹制品厂

东环评[2018]2

(登记管理)

41

东安毅荃服饰有限公司

2007年登记表

(登记管理)

42

东安县梧琨气体有限公司

2014年登记表

43

湖南省永州市永晟乐器制造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诺[2020]10

是(登记管理)

44

湖南歌诺雅乐器制造有限公司

东环评[2018]23

(登记管理)

45

永州市营纯制衣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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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登记管理)

46

东安县太田服饰制衣厂

永环东承[2020]05

是(登记管理)

47

东安峰耀服饰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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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

48

湖南恩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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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永州菲斯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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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

50

东安县东辉鞋材有限公司

2020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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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

51

东安县凯信鞋业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206

是(登记管理)

52

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永环评[2019]15

是(重点管理)

芦洪片区

53

永州市瑞祥锌材料有限公司

永环评[2021]7

是(重点管理)

54

湖南东安湘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环评[2014]101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是(登记管理)

55

湖南兴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1]3

(简化管理)

56

东安县芦洪市洪辉鞋材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诺[2020]12

是(登记管理)

57

永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湘环评[2008]9

(重点管理)

58

永州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环评[2018]114

是(重点管理)

59

神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审[2014]47

(重点管理)

60

东安县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201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61

永州盛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永环东承〔202204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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