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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00000001/2026-0058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东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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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住房城乡建设方面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湘建执(2025)96号)文件要求,自2026年1月16日起,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全面适用省厅裁量权基准(详见附件),其余行政处罚事项继续适用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特此公告。附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东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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