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东安县教育局
负责人:党组书记:陈瑶林
机构地址:东安县东安大道153号
联系电话:0746-4212425 邮政编码:425900
邮箱地址:4212425@163.com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东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永办[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东安县教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东安县教育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 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拟定教育 政策草案、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在履行职 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研究确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推动各类教育的图书资料和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四)指导和推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管理教育科研成果和经验与外地区的交流推广工作。
(五)组织参与全县高考、中考及录取工作。参与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其它考试工作。
(六)统筹规划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工作。主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职务评聘工作。参与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工作。
(七)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干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本系统内老干部管理及关工委工作。
(八)检查和监督乡镇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规的情况。
(九)搞好全县教育管理情报、统计、信息反馈工作,负责指导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招选工作及双向选择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县人大建
议、县政协提案等事宜。
三、 内设机构
党组书记:陈瑶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胡铁清
党组成员、副局长:蒋中青
党组成员、总督学:李德林
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唐平林
办公室:吕先云
人事股:蒋佩健
计划财务股:魏合军
基础教育股:龙登峰
审计股:卢朝晖
民办教育与行政审批股:唐铁玲
教师工作股:唐宜战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席 淳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李志斌
教育督导室:曾庆国
四、人员编制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4名,其中:设 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督学1名;股长(室主任)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