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马桥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机构名称:鹿马桥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李彩鲜
机构地址:东安县014县道与103乡道交叉口西北100米
联系电话:0746-4511212
邮政编码:425909
邮箱地址:lmqdzb@163.com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一、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4.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5.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6.开展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8.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陈灵玲
基层党建办公室:唐智超
经济发展办公室:陈雨婷
社会事务办公室:罗宇波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唐琪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唐雨衡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唐熙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秦华辉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周建平
退役军人服务站:唐良国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张小义
三、人员编制
镇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52人,机关工人编制1人,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