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法官,我们企业现在需要复工复产,我们也有诚意偿还对方货款,请您帮我们居中调解一下,解冻我们的账户,我们公司愿意分期分批还款。”某企业经理对执行法官说。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直是执行的重点工作,执行法官接到电话后,意识到本案有达成执行和解的可能。经核查,申请执行人为东安某建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为衡阳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双方因未结清380余万元混凝土货款引起纠纷,并进入执行程序。
图为执行和解现场
2022年11月22日--28日期间,东安县城暴发疫情,法院全体干警前往社区担任志愿者,完成社区任务之余,执行法官也不忘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从最初的申请执行人拒绝调解,到一步一步解开心结,十余天时间,承办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二十余次,最终达成统一意见,双方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3日来到东安县人民法院签署书面和解协议,并当场给付280万元货款。望着双方当事人逐渐舒展的眉头及笑容,执行法官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
为贯彻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理念,强化服务观念,创新工作模式,优化服务品质,在涉企案件执行工作中,东安法院执行局紧密围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主题,不断探索改革执行团队结构和执行工作思路,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执行日常工作,通过采取多元化的执行措施,不断提高执行效率,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022年以来,东安县人民法院高效办理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依法对件涉企执行案件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其中对100家企业采取先盘活再执行,取得良好效果。同时,依法处置工业园区内“僵尸企业”7家,为东安县营商环境再优化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作者:胡伟
一审:蒋君
二审:文珊
终审:胡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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