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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对《关于我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通知》
  • 2024-04-2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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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经东安县人民政府批准,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我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通知》(2019)11号现予以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阶梯水价”是对使用自来水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额进加制的俗称。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作用,增强企业和居民的节水意识,避免水资源浪费。

   《通知》有利于合理核实居民用水和各类企业用水基本用量。有利于保障城市低收入者的利益,大幅度拉开少量用水和超量用水水价之间的差距。

二、主要内容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分三级、级差为1:1.5:2,以每户4人计算,第一级为15吨/每户每月,第二级为16-25吨/每户每月,第三级为25吨以上,每户核增1人,每月增4吨水,第一级价为2.17元/吨,二级为2.97元/吨,三级为3.78元/吨。

三、政策亮点: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低收入者的利益;二是阶梯用水计价,也是一种合理、有效的节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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