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经东安县人民政府批准,东安县物价局印发《关于调整东安县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东价字【2013】13号),现予以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为保障县城区正常供水,提高城区居民生活水平,确保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转,起到节约用水目的,减少水资源的损失。
《通知》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预算,提高人们对城市供水企业的重视程度,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
二、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性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性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的调整幅度。
三、政策亮点
《通知》一方面是坚持以人为本,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分类调价;二是把行政事业性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性用水合并为一个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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