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营商政策 > 政府采购 > 政策解读
分享到:
东安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解读
  • 2026-05-09 10:05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东安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
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解读

一、出台目的
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出台依据
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信息,以及市场供给和产业发展状况,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提供基础。未设定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
采购人要综合考虑技术,成本效益,促进竞争等因素,按照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设置采购包。采购人可以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约定期限内的运营,维护,升级,专用耗材,处置报废等费用进行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应当在约定期限内以不高于其报价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专用耗材或者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价格,技术,商务等因素的分值和权重。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1)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
(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
(二)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
四、总体要求
各部门,各地区要充分认识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指导,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完善采购文件标准文本,增设交易系统功能,加强履约担保,加大违约责任追究力度等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相关政策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数据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湖南省政府网